友谊作文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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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友谊
有一种东西,它看不见,也摸不着。它需要用心灵去感受。如果它是纯净的,便值得你去回忆;如果它带了污点,那便会是一场噩梦。它就是这样难以保存,但有时却会很温暖。
在二十岁时,我便有了一个孩子。在她长大后,就和我一起开始了电影的生涯。
但是我在美国已经是小有名气的导演,我为此感到很自豪。有时我也感谢我的演员,是他们给了我成功。
我当然最爱我的孩子,她的角色永远是最好的。我总是把最精彩的地方留给她。但身为导演的我也是严厉的,每次拍戏他们都是带着泪痕。我毫不心软,因为,演员,就应该这样。
可我的女儿,陈夏总是如此的霸道,可能是我娇生惯养的原因。我因此感到自责。
在拍一场电影时,身为主角的陈夏还是把温柔的人做的非常大大咧咧,“停!重演,温柔,温柔你做出来了吗?我一开始是怎么教你的,重演!”我几乎快到崩溃。但她丝毫不知情,赖在后台不出来了,后面工作人员看我那副模样,马上开始劝陈夏,让她上台。我清楚的听到,女儿说:“凭什么,这场电影为什么一定要做成温柔的,这只不过是通过想象写出来的,为什么不能改变。”我轻轻叹了口气:“你们都出来吧,先休息一下,我现在告诉你们,我为什么一定要拍这场电影。”
在一所中学,有一个女孩,学习永远都是最好的。学校不止一次的在电视上滔滔不绝的说她。但她不爱说话,更不愿意交朋友。
但有一天,她的班里来了一位转校生,那是个可爱女孩,说话大大方方,给她的感觉就是热情,这使她异常的兴奋,因为,这是她喜欢的感觉。
那个转校生,她叫于颖,老师给它的座位,就是她的旁边,兴奋的她没想到,这是她有了个惊天动地的改变和一场温情的梦。
连个人很快就成了好朋友,两个人无话不谈,什么都说。但她发现,于颖的家庭并不幸福,父母离婚了,她跟了妈妈,但无时都在想念爸爸。为了不让悲伤流露出来,只好表现得非常热火朝天,真是个善良的孩子呢她心想。
很快,高考结束了,好久不联络的于颖突然打来电话:“喂,是你吗,我们能不能趁现在一起去旅游呢,时间不多了,答应我,好吗。”“可以,我答应你。”
她和于颖都带足了钱,从韩国到美国,然后又去了法国,就在她们一起去看埃菲尔铁塔的时候,脸色苍白的于颖突然倒下了。没有任何准备的她慌了,赶忙把她送进了医院。
医院结果出来了,是血癌。听到这个词,她一下子晕倒在地,当她醒来时,开始无助的大喊:“为什么,为什么于颖你不早些告诉我,我们的友谊,就此结束了吗?不,不要啊,那是我唯一的朋友,就算是血癌,于颖,为了我,你为了我,能挺住吗?!”于颖慢慢的醒了,是在她的哭声中。于颖紧紧抓住她的手:“为了你,我可以挺住,我们是朋友,对吗?”她点了点头:“一定,你永远是我的朋友。”
在医院这段时间,于颖一到傍晚就开始写写画画,她没有打扰她,只是静静的在旁边看着于颖那快乐的身影。
过了几天,于颖的情形有些恶劣。那天中午,当刺眼的阳光透过窗户,照亮整间屋子时,于颖使劲的握住她的手,虚弱地说:“我很怀念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在韩国时我们的热闹,在美国时我们的向往,在法国时,我们那真挚的友谊。我喜欢和你在一起,永远你,愿意吗?”她已泪流满面:“愿意,永远都于颖!于颖!”她已经安详的闭上了眼睛,像睡着了一样。
当她帮于颖收拾东西是,发现了一摞厚厚的纸,写的全是她跟她的点点滴滴,“于颖,你怎么这么委屈自己啊,于颖”她的心里很痛,像是被刀刺过一样。
“然后呢,那个她是谁?”演员们的好奇心果然在这里,我笑笑,说:“你们应该体会到了,故事里的她,就是我。”演员们震惊了,我听见陈夏说:“妈,我在演一次。”我欣慰地说:“友谊这个东西,值得你去回忆,但不要让它染上污点,一定要交你值得交的朋友。”
我走到窗前,想:“于颖,你还好吗,看啊,你还是我永远的朋友,永远”
高三:寒一孤独
【二】:友谊
我一直一直以为,走了一一,便不会再有人与自己心心相惜,愿意在着纷繁复杂的世事中,挪出一些时间来,还给唐宋的明月清风了
即便,或许仅仅是一闪而过的念头。
早便放弃了寻到另一个可以一同把酒问月,颂词吟曲的的人了。我开始慢慢的淡忘。用另一种东西来代替大唐的繁华一梦,两宋的清逸遄飞。我告诉自己迟早有一天,我会明白,我亦不过只是一时的兴起罢了。没有永远拥有,亦没有以后的失去于是将那些关于诗词歌赋的心思,转移到一件件琐事上去不让别人知道,亦告诉自己你早已忘却。
果然,唐宋元明清的柳色,便真的在记忆里慢慢颓萎了。
这时我才明白,原来忘记,不是一种消失,而是被“代替”。
我自欺欺人的活着,告诉自己,诗词不过只是孩童的梦,不切实际而虚幻的一场童年文字游戏,我或许跟本就没有读懂。不懂的东西又怎会真心喜爱?所以,没有必要把孩提时的陈词滥调再翻出来同谁一起品味,不是么?
是啊~~直到现在,我亦仍然不能完全读懂那成了追忆般的情感,深邃凄迷含蓄的语句。但或许,正是因为这种不真切的朦胧。如同海市蜃楼一般。神奇的牵引着失了傍水依泉的唐宋沃土的我,走向更加偌大的茫茫大漠,那是一片天地相接,孤雁直上的豁达。
每当我读到语文书里听到不知是何时何地听来,又不知是哪分哪秒镂在了心上的那些句子。心中会“砰”的一滞,明明就知道,再无人与说了,只余下一个人的那些残留的荒凉,却也会遏制不住的温暖。这便是此情无计消除吧?于是只能让它被搁置在心里,慢慢的品就如同自酌半杯残酒,虽淡犹苦,虽苦亦乐。从未敢想谁能共品残茗,因为我怕,怕他们拒绝的眼光
时间是不靠谱的弱水三千,看得到,甚至,更在做试卷时偶得瞥见匆匆而过的衣角,抬眼望去,总以为俯拾皆是,可待到伸手去抓,却落得满手空白。
那一点古韵的信念,则是将死的炉灰虽已然将要惨灭。却仍留一星半点儿的余温,若是将它攥在心窝里,亦足已温暖一个冬天了,只消星点儿火光,便可死灰复燃。
她便是这样一撮星火。她在很久很久以前,便出现在了我生命这坛青炉里,自孩提时代便相逢,却终是不得相知。小学,是一个班的距离,初中是一个人的距离,她作为我最好的朋友的朋友,所以,只是隔着一个肩膀的浅笑。
或许是命中注定吧,离得近的两条线,终于连成了巨大的平面。
高中后,终于再无中间可悲而微凉的空气做阻隔。喜欢在下课的时候,和她一起讨论 ……此处隐藏1923个字……可好,当了组长的我,不得不与同学交往,性情稍稍有些变化,但仍如一潭死水。直到有一天,一阵碎石掉了进来。
初一,我认识了李老师,她是一个既活又严肃的语文老师,我有点喜欢她,可后来发现自己被她缠上了。她特别注重写天天阅读,尤其是赏析,所以大力监督我们写阅读,我也是个文采好的乖乖女,老师叫写的东西,我都尽全力写的最完美。与此同时,李老师也发现了,她会在每周开交流会,让我在班上读我的赏析或作文。我很诧异,但老师的命令就是圣旨,我无条件答应。
清楚地记得,在我第一次读赏析时,全班都非常安静,每个人都认认真真的听,甚至有人做笔记。我边读边用余光打量着同学们,他们一双双眼睛瞪大了的望着,目不转睛,我十分紧张,到最后紧张的不敢再读,你说见了便帮我读完了全部。读后,大家的掌声一直不散,久久环绕于我的脑海。
从那以后,我对自己有了信心,班里的人都主动来找我说话或每次见到我向我问好。当然,这仅仅是个开端。
仍然是在一次交流会中。在这之前,我在天天阅读上写了一篇篇极好的诗,李老师看了,毫不犹豫的说,交流会上一定要读。我允诺了,那次的交流会在中午,我是第三个上去读的。这是一首颇长的诗。我耐心的读着,班里同样没有嘈杂,没有低声絮语,有的只是聆听。当我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班级里涌起了如雷灌耳的掌声!有几位同学还大声向我说到:“好!太好了!”我无比激动,激动的眼泪都落了,甚至有人直接从我手中抢去本子,好好欣赏。
从此,我的身边,不再有寂寞,更多的是欢乐。当然在这此中我也认识了第一位知己雪莉(化名)。她是在一个午休时间闪进我的视线中。她有着和我同样的喜好写诗。她比我开朗多了,在她的脸上有的是阳光般灿烂的笑,从来都没有悲失望过,她给我的印象就如同一个从天上掉下来的开心精灵。她每天会找我说话,和我大谈诗集,向我诉说一些劲爆的笑话,渐渐的,我被她感染了,就像感冒能传染一样,她将快乐细胞传染给了我,每天有着不同寻常的欢乐。我们俩如胶水般黏在一起。她教会了我如何忘记曾经,教会我如何制造快乐。我和她只有一点点差别,那就是她爱看漫画,而我只是偶尔翻翻。但我们都喜欢《偷星九月天》的三月和四月,有一段时间为了一张明信片,差点闹翻!不过事后,我们感受到的是更多的快乐。
突然有一天,她非常奇怪的问我,是喜欢蓝色还是粉色。我迟疑不决。她说:“没关系啦!问问而已!”第二天,到校的时候,她神秘兮兮的说:“落落,猜今天是多少号?”“唔三月四日!三四!?”我想了想,猛然说到。“对呀!三月四日,今天猫(指雪莉)送你一个大惊喜!看!”说罢,她就如变魔术一般变出了一个链子。“好漂亮!”我情不自禁地感叹到。“那当然!”她说。这是一个粉色的链子,其实它是一对的:一个蓝色,一个粉色。小小的银环上吊着一个大大的粉色蝴蝶结,同时也挂着一串泛着银光的链。在阳光下,它闪着耀眼的光,我一直小心翼翼的珍藏着,也珍藏着这份不褪色的友谊。
友谊的链,无论什么都剪不断,它只会永远的贮藏。我相信一切都会更美好。
安徽合肥包河区合肥实验学校九珑湾校区初二:许乐乐
【五】:友谊之链
在人生的旅途中,一路上都少不了朋友的相伴,有朋友就有了一片广阔的蓝天。
当初,来到合肥实验学校时,只有我孤身一人在四班,其他的几位同学都分在了五班。告别了相处六年的小学同学,难免会有不舍,来到新学校、新环境,难免会有恐惧。更何况一向胆小的我呢?
开学的前几天,我每天都一个人来往,除了和同桌讲讲话,别的什么人都不搭理,一个人沉浸在往事的回忆中,在有时还会偷偷伏在桌上默默流泪,其他人的一切都与我无关,我就在自己的世界中故步自封。
直到几个星期以后,班主任王老师将班级好好整顿了一番,并且也将座位、课代表、组长、班级事务等理了又理,我竟然被选为英语组长!一开始,我惊异像我这么安静的女生,也能当组长?但后来,想想也坦然接受了。这下可好,当了组长的我,不得不与同学交往,性情稍稍有些变化,但仍如一潭死水。直到有一天,一阵碎石掉了进来。
初一,我认识了李老师,她是一个既活又严肃的语文老师,我有点喜欢她,可后来发现自己被她缠上了。她特别注重写天天阅读,尤其是赏析,所以大力监督我们写阅读,我也是个文采好的乖乖女,老师叫写的东西,我都尽全力写的最完美。与此同时,李老师也发现了,她会在每周开交流会,让我在班上读我的赏析或作文。我很诧异,但老师的命令就是圣旨,我无条件答应。
清楚地记得,在我第一次读赏析时,全班都非常安静,每个人都认认真真的听,甚至有人做笔记。我边读边用余光打量着同学们,他们一双双眼睛瞪大了的望着,目不转睛,我十分紧张,到最后紧张的不敢再读,你说见了便帮我读完了全部。读后,大家的掌声一直不散,久久环绕于我的脑海。
从那以后,我对自己有了信心,班里的人都主动来找我说话或每次见到我向我问好。当然,这仅仅是个开端。
仍然是在一次交流会中。在这之前,我在天天阅读上写了一篇篇极好的诗,李老师看了,毫不犹豫的说,交流会上一定要读。我允诺了,那次的交流会在中午,我是第三个上去读的。这是一首颇长的诗。我耐心的读着,班里同样没有嘈杂,没有低声絮语,有的只是聆听。当我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班级里涌起了如雷灌耳的掌声!有几位同学还大声向我说到:“好!太好了!”我无比激动,激动的眼泪都落了,甚至有人直接从我手中抢去本子,好好欣赏。
从此,我的身边,不再有寂寞,更多的是欢乐。当然在这此中我也认识了第一位知己——雪莉(化名)。她是在一个午休时间闪进我的视线中。她有着和我同样的喜好——写诗。她比我开朗多了,在她的脸上有的是阳光般灿烂的笑,从来都没有悲失望过,她给我的印象就如同一个从天上掉下来的开心精灵。她每天会找我说话,和我大谈诗集,向我诉说一些劲爆的笑话,渐渐的,我被她感染了,就像感冒能传染一样,她将快乐细胞传染给了我,每天有着不同寻常的欢乐。我们俩如胶水般黏在一起。她教会了我如何忘记曾经,教会我如何制造快乐。我和她只有一点点差别,那就是她爱看漫画,而我只是偶尔翻翻。但我们都喜欢《偷星九月天》的三月和四月,有一段时间为了一张明信片,差点闹翻!不过事后,我们感受到的是更多的快乐。
突然有一天,她非常奇怪的问我,是喜欢蓝色还是粉色。我迟疑不决。她说:“没关系啦!问问而已!”第二天,到校的时候,她神秘兮兮的说:“落落,猜今天是多少号?”“唔……三月四日!三四!?”我想了想,猛然说到。“对呀!三月四日,今天猫(指雪莉)送你一个大惊喜!看!”说罢,她就如变魔术一般变出了一个链子。“好漂亮!”我情不自禁地感叹到。“那当然!”她说。这是一个粉色的链子,其实它是一对的:一个蓝色,一个粉色。小小的银环上吊着一个大大的粉色蝴蝶结,同时也挂着一串泛着银光的链。在阳光下,它闪着耀眼的光,我一直小心翼翼的珍藏着,也珍藏着这份不褪色的友谊。
友谊的链,无论什么都剪不断,它只会永远的贮藏。我相信一切都会更美好。
初二:许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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