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为话题作文四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为话题作文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1
作为一个读书人,而且作为一个秀才,解钱每天抬着尸体去扔掉始终不雅,太不人道。于是一个念头在解钱心中萌生,经过几个月的策划,一家棺材铺开张了。富有经济头脑的解钱还到广告公司设计了一则广告,台词是:善始善终,善死善终。每天在电视台黄金时段播一遍。虽然花了不少钱,但他深知广告的效果,花这些钱是值得的。
最初,解钱卖的棺材都是木质的,由于漠城的树都被那群“鲁智深”拔光了,基本上没什么树了,物以稀为贵,所以他的一副棺材要卖到50两,平民百姓当然消费不起,一天也没几单生意,除去成本,只能养家糊口了。
解钱决定改变棺材的原材料,但就是没其他好材料来代替。时值夏初,沙尘暴袭击漠城,城外的黄沙卷进城里,解钱正往家赶,被黄沙打得直叫疼,所谓什么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解钱脑袋却被打开窍了,虽被沙迷了眼,眼前却变得豁然开朗。
他决定用黄沙做棺材的原材料,掺上水和稀再用模子做成棺材,送进窑子里一烧就成了陶棺材,不但成本低廉,而且陶棺材不易腐烂,美观显得有贵族气派。以后子孙挖到还可以当文物卖或者放在家里做浴缸,不胜枚举,实在好处多多。
说干就干,解钱把岳父家的房产证拿到银行抵押贷了些款子,不大不小,勤俭的解妻也很理解,相信他能把生意做活,还款再存钱。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2
若是要谈起我和书的故事,那可真是说也说不完。从小到大,从拼音读本到杂志,再到正式的“书”,我这一路走来都有“书”的陪伴。
我从很小就接触书了——因我性格内向,没什么朋友。在家里看见几本带字的书,为了打发无聊总是会翻开来看的——不过那可谈不上“读书”,充其量只是在“看”故事罢了。而因为看得入神而站得腿脚发麻也是常有的事。每每见我这样,大人们总是要来逗我几句:“小家伙,长大了干什么啊?”而我总是要骄傲地昂首挺胸大声回答“上大学!”在我看来,大学生才都是有真才实学的人,而且他们一定读了很多很多的书——这也的确不假,只是那时我还不明白“读书”其实比“看书”要辛苦得多罢了。
家里的书翻来覆去也只有那几本,可是随着年岁渐长,我已经不再满足于这小小的.世界了。于是我开始试着找一切有字的东西来读:报纸、杂志、乃至是大街小巷里随处可见、五颜六色、字体各异的大小招牌,我常常为了这件事乐此不疲。
我在七岁的时候才得到一本真正属于自己的书。那天爸爸给我带了一本期刊回来,名字叫《儿童文学》,里面全是新奇好玩的故事,一下子吸引了我。让我第一次接触到外面的新鲜事物,也使得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在一遍又一遍津津有味地反复翻阅它。这使我的印象犹为深刻。这本书我一直保留着,作为我拥有的第一份财产安静地躺在我的书橱里。直到现在,每次只要我一打开这本书,都还能体会到当时得到它的那种激动喜悦、难以言喻的心情。同时它也使我意识到:一本好书,不仅是文字的沉淀,也还是情感的载体。
稍大一点,我迷上了儿童小说,像杨红樱、秦文君写的,都很不错。这些富有童趣的故事和充满生活气息的片段,总能时不时地勾起人的回忆。有时读着读着就好象借哆啦A梦的时光机回去逛了一圈,心里总有些隐隐的感动。
还记得去年年初,爸爸带我去市里最大的图书市场——新华书店“看”书。我记得很清楚,雨后初霁,天空中的阴霾还未散去,那家书店就座落在阴影之下。进去之后满眼的书带给我排山倒海般的冲击,真实得令人无法相信。偌大的书店里,随处可见正在读书的人。他们或站或坐,十分随意。爸爸悄悄告诉我,在这里看书,只要你不弄坏书,就算是看上一天也没人管你。而我意外之余更多的是兴奋,我在书架间穿梭,像个守财奴一样东摸摸西看看,细数着那些或熟悉或陌生的书名,在一个个瑰丽奇幻的梦境里来去自如。那种感觉有如久违重逢的老朋友再度相逢那样地令人欢喜,却又莫名的悲伤。
诗人臧克家说,那些把名字刻入石头的人,名字腐朽得比尸身还快,而那些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人,却被万千人民刻在了心里。刻在心里,又是怎样的一种境界?读书又何尝不是把一种知识、一种情结刻在了人们心里吗?任时光荏苒、年华老去,有些东西在记忆里却永远不会褪色。这大概也是我迷恋书的真正原因。唯有知识是别人抢不走的。唯有书籍是永远不会背叛你的。读书是一种爱好、一种信仰、一种习惯。我爱书,我的书时时为我敞开着大门:它在我郁闷时陪伴我;在我恼怒时安抚我;在我忧伤时慰藉我;在我痛苦时开导我。没有谁能比它更博学、更博爱、更宽广。我已认定它将是我的毕生好友。而书,又是读不完的。朋友,如果人生在世不曾有书相伴,那又会多么寂寞呀。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3
“读书使人进步,读书使人快乐”。大家不能只拘束于课本里,也要经常读一读对自己有益的课外书。我最近就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木偶奇遇记》主人公的名字叫匹诺曹。是个木偶。
匹诺曹是一个老人做出来的木偶。在匹诺曹身上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他很爱玩,经常逃学。他也很调皮,为了看戏,用他爸爸的外套换来的书本卖掉去看戏。当时,他只为了玩,却忘了没有外套的父亲……他经历了非常多的困难,曾被戏剧厂老板捉过、变成过驴子、被鲨鱼吞过……但是从鲨鱼嘴里出来以后,他开始用功学习。终于,他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活泼天真的匹诺曹爱撒谎,但是每次撒谎过后,鼻子就不由自主地伸长。有一次,他一连撒了几个慌后,鼻子长的让他动弹不得。由此,我陷入了深思。“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都难免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不光我们会犯错,哪怕是名人也会犯错。
当匹诺曹有了5个金币的时候,他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想给父亲买个外套,可后来他听信了狐狸和猫的话,以为种金币可以收获一个金币树。而被骗走了金币。
等我读完这本书时,我觉得匹诺曹其实是一个心地善良、富有同情心的孩子。看到自己的父亲掉下海立即跳了下去救他。为了能让爸爸每天喝上一杯热牛奶,甘愿每天提两百桶水去换取一杯热牛奶;为了给青发仙女治病,他放弃了买新衣服,用买衣服的钱去买药。他学会了编筐织席。是的,他变好了,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我读完这本书时,明白了:成长过程中犯错可以算是正常的,只要敢于去改正错误,就是一个好孩子。如果为犯错而不敢承认蒙混过去,虽然在家长心中是个好孩子,其实你是呆了一个叫“虚伪面具”的“好”孩子。正真的好孩子不会撒谎,只会对自己所犯的错误进行分析,为自己所犯的错而悔恨。
读书为话题作文 篇4
英国19世纪著名史学家卡莱尔曾经说过一句话:书籍——当代真正的大学!
书籍,对于我们这些中学生来说,是在熟悉不过的了,不知不觉中,书这个看似普通的东西,已经陪我们走过了十几个春秋,也不断充实着我们的人生。
在书中,我们穿越时空的隧道,来到茫茫的黄土高原,领略千古一帝——秦王扫六合的英雄气概;在兵荒马乱的赤壁,感受曹公与周瑜之间的较量;在民众归顺的唐朝,体验“贞观盛世”的繁荣,他无情的揭开了历史的真相,把一个个赤裸裸的社会呈现在我们面前,他又热情的颂扬,让我们这些炎黄子孙无不为祖先的聪明才智而感到无比的自豪和骄傲,此所谓:读史使人明智,另外,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 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学使人善辩。可见,读书足以长才也!
另外,书籍也可怡情,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当你烦闷时,不妨拿起一本书,因为,他会告诉你“忧郁的日子里需要镇定,相信吧,快乐的日子总会来临!”当你孤独时,他会轻轻的对你说:“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道理,当你无聊时,他会与你一同感受屈原“举世皆浊唯我独清,举世皆醉唯我独醒”的无奈,还有“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的执着。还有“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的快乐时光!
的确,读书的好处数不胜数,要不苏东坡为甚麽会发出“发愤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的感叹,高尔基也自称“我扑在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而发明大王爱迪生则是以书为枕。
所以,从现在开始,为了长才,为了怡情,更为了中华之崛起,我们要发奋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