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初的最初,写作对于我来说是一场重病,至于为什么会病呢?那是因为,我以前从没意识到读书,写作的重要性。三年级,我迎来了我人生当中的第一次‘病危通知书’,依稀还记得语文老师站在讲台上布置作业,我一头雾水的样子。搜肠刮肚,东拼西凑,终于凑成了看上去有头有脸的作文。还记得我收到作文时激动又紧张,生怕老师给我的作业打上一个‘不合格’,小心翼翼的翻开作文本,映入眼帘的是三个鲜红的光鲜亮丽的大字’不合格‘我就像一个经历了焚书坑儒的书生,卑微又默默前行。整整一年,我的作文没有得到过一次高分。无论我用多么华丽的修辞,最后还是会被批评为无病呻吟。望着图画,在书桌前绞尽脑汁凑字,篇幅短小,内容如白开水一般平铺直叙,这是我在学校上演过几十次的场景,那时的我常常认为写作是一件如此乏味的事情,以至于那时的我常常受此煎熬。不会写作,也不想写作。
懵懵懂懂地,我开始意识到了作文应该怎么写。作文不是看到个落花,就要思乡,就要哀伤,而是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感情也不是靠各种修辞手法堆叠出的,没有真正的感情,再丰富的语言都显得干瘪平庸。
有一天,我读了博尔赫斯的作品,才真正意识到大师写出的作品是如此震撼人心,它们是如此的神秘优雅,却又短的像匕首刺痛人心。正如海明威所说:写作是要把文章写短,把文章写长。我,突然想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于是,我开始了写作。
在尝试写作的初期,我常常因为自己没有马尔克斯的头脑而感到遗憾,希望那些优秀作家的灵感都是我的。可在我一次又一次模仿大师的语言失败后,却总是把文章弄巧成拙。我渐渐顿悟了。写作是追求自由,寻找并发现自己内心的世界。写作,是不随波逐流。写作,是逆水行舟。我,开始热爱写作。
至此,写作的魅力毫无保留地向我展示出来,不是才华,不是天赋,而是热爱。怀有对生活,对写作的热爱。爱得深了,便是一种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