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在不少小说中看到“巧构的情节”,许多人有不同的解读。譬如,俄狄浦斯情结是如何地与“精神分析”学派相契合,双面间谍的觉醒是如何地“具有人性的复杂”。诚然,这些都是其中的原因与因素,但又不全是。
不妨考察以下情景:林冲被带入狮子林,正要被“谋害”,此时,斜刺里杀出鲁智深。另一个情境是,一个敌方的狙击手瞄准了我方的司令,镜头推向敌方狙击手的瞄准镜;一声枪响,地方狙击手应声而倒,只见镜头切给了我方的卧底。如此种种,我们很难用“巧合”、“命运”来解释。
今天听四川大学赵毅衡老师的叙事学课程,了解到,推动情节的力量,有人认为并不是“叙事者”,而是“情节本身”的张力。我们由此可以解释许多作家口中的:不是我要把主人公写死,而是情节发展至此,主人公不得不死。
同理,主人公也有不得不复活的时候,比如,使命还没有完成,出于影片的“正能量”考虑,主人公是不会轻易死去的。金庸的小说中许多主人公就是如是“复生”的。
看多了这些叙事,有的时候会有一些“副作用”,那就是看小说、看电影的时候,似乎并没有太大的“紧张感”与“带入感”了。
悲剧的命运,在于其注定的结局。而这种结局,是可以在叙事结构上加以“昭示”的,所谓草蛇灰线、伏笔千里,为功力所在。为何《红楼梦》后四十回,多被认为不为曹雪芹所作,个人的体会,一是在于其叙事话语的风格,而更多被提及的是其情节的发展有违前八十回伏笔。批阅十载,增删五次,为的何尝不是一个混元一体的结构呢?
情节与结构的关系,通过叙事加以彰显。“叙事”本身的特点,制约了情节的特点。叙事本身就是一种话语建构,自然有其“戏剧性”所在。因此,很长一段时间内,“巧构的情节”一直是小说的一大卖点。
意识流的叙事和荒诞派的出现,让我看到了一丝反常规的力量。不按照情节惯性出牌,也是后现代的反叛了。
所谓《等待戈多》,等待的究竟是什么,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抽离了命运与巧构型情节,我们向自由的叙事开始进发。做到纯粹的叙事,摆脱情节与命运的制约,是一次实验,也是一次观念的冒险。这与后现代的多中心与去中心化的精神相契合。摆脱了宏大叙事,我们能够做到的,应当更多。
朋友们在写作的时候,可以结合叙述目的,有选择性地将两种风格加以结合,力争创造出更多更优秀的作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