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读《张晓风文集》】
“除非深深感动了我的那些东西,否则我绝不去写它,所以,这些作品容我缺少彩色,但说又缺少诚恳。”张晓风这么说,也这么做了。
四十年代的作者,字里行间总流露着对老事物的贪恶以及国微不足道的小事而生出的感动,张晓风也是如此。在《我喜欢》一文中她写道:“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她在《平凡也有美景》里用普通的角度寻觅那些庸需的父慈子孝。她在《陈年老茶》中感悟:“没有烟火可以持续辉耀二十年,没有掌声可以一直敲响二十年,唯陈年老茶可以甘醇沉厚,入喉柔粹深美。”
我总觉得,人都是感情的,只是有大咧与细腻之分,而细腻总能使人表达出一些他人同样经历却之法言说的东西,张晓风也许就是由于细腻,能用文字与世界温暖对活的人。好在,我问能静下来读读她的故事,有幸感受她的感受,看她所看,想她所想。年过六十的张晓风曾读,“人生的道上,我是个感路人。”但愿我们能她的眼睛去领沿途更多风景,然后逐渐学会自己品味世界,最后,感思文字。
【篇二:民国风情】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子,上面爬满了蚤子。”
当你看到这一句话时,必定已经想到一个女人。她身着暗红祺袍,赭色的芍芍盛开在她的袍尾,下腭微抬,洞察世事的双眼似无意一瞥的扫过远处。她的双眸,像是一汪无波无痕的湖水,即使被人投石问路,似旧波澜不惊。她是民国烟雨滋润下的一朵奇葩,她以一个路人的角度看这个世界的戏剧变化,人生无常。她本该是这样的:不悲不喜,无欢无欲。但她又不该是这样:人生一波三折,跌容起伏,她终究是要陷入情网的。
盛世才女,怎可没有一场深陷泥沼的爱恨在装扮她的茕茕光阴,青春韶华?
一个人,在十七岁的年纪,就已经了解人情冷暖,嘲弄生命的虚妄之美和腐朽不堪。却又在最合适的时间遇到错的人,也就注定花开无果,从此一生为爱沉沦。她说:“男人一生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圣洁的妻子,一个是热烈的情妇。一个白玫瑰,一个是红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在想,这是她的境况还是她的愿望?
国家之不幸,文人之大幸;文人之不幸,读者之大幸。
爱铃只怕是也是这样子的吧?《半生缘》里:世钧和曼桢的爱情悲剧;《倾城之恋》里也隐隐透露出婚姻的凄惨。不论是长篇,还是短篇,最终的结局都像是深秋的一片枯叶,独自飘落在这广哀又空旷的时空里。
民国就像一场散去的戏,曾经锣鼓喧天的故事,早已淹没在岁月长河中,不知所往。她冷眼的在脑海里出演一场盛大的无声戏剧,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是这倾城故事的主演,殊不知她所有的文章都是另一个自己。她痛恨父亲的软弱无能,在鸦片的缭缭烟雾中就此沉沦,所以她小说中男人的角色往往都是名门之后却碌碌终生。她欣赏着母亲的朝气蓬勃,在失败的婚姻中就此放手,远留异国,所以她小说中女人都是新时代的标杆和旗帜,都拥有一颗梨花似雪的心。
民国的男子多如星火,在上海的夜幕下熠熠生辉,编编最无情的一颗点亮了张爱铃。她甘心因为他、因为爱而卑微,卑微到尘埃里,在尘埃里开出花来。那朵小小的,染上淡淡太阳金黄的光晕的花瓣,朝朝暮暮不分日夜的为他开着。那沉甸甸的花托,托着的是装满爱的沉甸甸的心。他的转身离去,让她觉得明月失色,山河换颜。她终是要经历这场浪漫,邂逅这份爱情,也必要承受爱人离去的痛苦,跌落入黑暗的角落。作为读者的我们该要感谢胡兰成的她的创伤,让她在风起云涌的上海滩,掀起波澜壮阔的文字浪潮。
惊世才女也终有一天:星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浮沉几度,沦海桑田,她为上海为世界带来了文字的光明。她无须转世,因为这一世已经变成了历史的传奇。
那位叫张爱玲的女子,着一款赭红色华美的旗袍,穿过旧上海悠长的弄堂,越过民国的烟雨,正风情款款地向我们走来。
【篇三:平凡与伟大——《羊脂球》读后感作文】
被称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莫泊桑,他的作品无疑是优秀的,但读过他的小说《羊脂球》后,使我对这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肃然起敬。
这篇小说的背景是1870年普法战争,普鲁士军队进攻巴黎后,被敌军占领的卢昂有十名居民乘马车出逃,描写的主要是马车上的三天三夜。马车上的十名乘客各自有着特点鲜明的身份:贵族夫妇、商人夫妇、两名修女、政客夫妇、政派爱国人士、妓女,小说的主人公便是妓女羊脂球。
情节的设置上,充分体现了莫泊桑的过人之处,首先是冲突地设置。车上的十名乘客,因为所处阶级的不同,产生的冲突便是一大看点,因为身份的不同,马上的九人或多或少都有些看不起羊脂球,莫泊桑通过贵妇与商人妻子的对话,从侧面反映着她们对羊脂球刻薄地讽刺,但因逃亡匆忙,他们都没有带食物,只有羊脂球带了“一篮子”食物,她们发现这一事实后,立即转变态度,向羊脂球讨要食物,羊脂球也不计前嫌地将食物分给众人。这一前一后人物态度鲜明地对比,充分揭露了贵族们所谓“高贵的礼仪”下的自私丑陋,还肯定了羊脂球所代表的社会底层的珍贵品质。
小说的另一冲突,是普鲁士将领与羊脂球的冲突,众人想通过普鲁士士兵把守的关卡,必须答应将领提出的要求——让羊佛球陪睡一夜。羊脂球因热爱自己国家,坚持拒绝了他的要求。而其它人态度又发生了变化,他们认为羊脂球本身就是妓女,完全可以去完成将领的要求。众人的本来面目再一次展示出来,太太们的冷嘲热讽,政客的无耻言论,修女们甚至用圣经里的故事来劝说羊脂球……,羊脂球顶不住众人的压力,夜里悄悄地去了,故事回到了马上车,一切仿佛回到了小说开始的那一幕,太太们继续用尖酸、刻薄地语言侮辱着羊脂球,修女们继续祈祷着,唯一不同的,只有羊脂球悲恸的哭声。
小说的结尾是引人深思的,读完整个故事,心中便有一个巨大的疑问,平凡与伟大究竟是如何区别的?
生命面前人人平等,世人眼中的平凡便是碌碌无为的一生,而伟大是巨大贡献的人的代名词,那么真的应是如此吗?莫泊桑通过《羊脂球》告诉我们并非如此。那看似高贵的贵族显赫外表下,内心品质极其自私厚颜、污秽不堪。而看似低贱的羊脂球却饱含爱国之情与牺牲精神,身处平凡却行事伟大。
福楼拜将这篇小说称为“可以流传于世的杰作”,在感受莫泊桑巧妙的构思,细腻生动的笔触,体现贵族与平民、平凡与伟大的对比的同时,也深刻体会到阅读给欠带来的乐趣与深思。热爱阅读才能保持精神力量的充沛,热爱阅读才能感受人生的价值,热爱阅读才能平凡而又伟大。
【篇四:读《平凡的世界》】
这样厚度的书,大概是我最快阅读完的一次,密密麻麻的小字,三天,课余、自休、体育课都不放过。没有办法,正如书名那样——《平凡的世界》,烙着过去印迹的平凡的人们中的生活,却是那样让人急不可待地去了解、去体味、去期待。
文革时期生活的书总能引起人们的深思共鸣。总能让人 ……此处隐藏4755个字……,这是我们而今城市人体会不到的苦,而饥饿似乎离我们更遥远。余华给我们展示了几十年前真实地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一切,也给了我们更多的需要读者去探寻的含义。
自己沉淀不够,写到此处或可收笔,而过几天再听一听福贵讲他的故事,体会活着的意义。
怅然若失的我斗胆引书的结尾为尾——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坦露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暗降临。”
我相信,活着,是生命意义的最好归宿。
【篇十:致那新雪初阳——读《雪国》有感】
读这本书时,并没有太费解的剧情抑或大而空的境界,但就如饮一杯未过水的绿茶,唇齿间尽是涩意。太抵是骨子里淌的是一腔大和民族传统男性的血液,川端康成的文字也是那样的风格——精雕细琢却不矫揉造作,微微拘谨却又暗含张力,从他新雪初阳般流淌的字句中,塑造出的是一个个血肉饱满的人物,是一段段叫人心中发苦的情事。那最初的晦涩在反复品味后,尝到的究竟是苦,还是从中滋生的细微甘甜,都还是看读者的个人感受。
同是诺贝尔奖获得者,莫言的小说透浓浓的市井气息,将人性以一种通俗而讥诮的手法刻画描绘。然而《雪国》是一本从遣词造句来看称得上是华丽的小说。浓墨重彩地对景色进行了描述,用在别的作品中或许会稍显罗索,但结合他本人的文字风格倒也寻常。
就像是感受着零下的入骨寒凉,粗糙的风雪刮痛了脸部肌肤,在这场景中与一位神态鲜活的艺伎相逢。作品是以男主角的角度来叙述,但却把重心放在了这叫驹子的姑娘身上。如所有的艺术人物一样,她有着极其鲜明的性格特征。
最初,她就如同一捧新雪,干净的不可思议,像个正常的良家女子。她待过烟花巷,也在男人堆中厮混,身上完美的结合了纯真和媚俗两种特质。她可以不惧一切地爱上一个旅客,做所有让人觉得匪疑所思的疯狂行为,喝很多酒,将自己失态的一面毫不掩饰地展露。但她的这份率真,即便到了真沦为艺伎的那天也没有改变。她或许该是放荡、追求刺激,没有廉耻观的那类人,却又是个喜欢看书、会毫无保留地献出真挚的爱情,善良单纯的女孩。很难想像这样的两副面貌会是同一个女孩具备的,驹子大概就是这样一个矛盾体吧。她是沦陷在世界的绝望里的那群人中的一个,太多的无奈绊住了她的脚步,她想爱人却又刺猥般地把他们逼走,内心深处却凄惶又渴望被爱。
纵使抹上了厚重脂粉,她也依旧如新雪那般干净。
我想,作品想要抒发的,便是对这女子的一声叹息吧。她曾因夜半难以成眠而用簪子一下下扎着凉席,那是她心存的一份焦虑,对自己未来的迷茫。她不需要同情与施舍,即便孑然一人了,也要倔强地站直。她的身上浓缩了多少剪影,她或许该是某个时代或某个人群的象徽,但我只想将她认作驹子,那个疯疯癫癫,渴望挣脱禁锢的女孩,她还是向往着成为更真实的自己的,这过程很漫长,但所谓的“囚牢”不过是人给自己强力的枷锁。
人生而活在笼牢,所不同的只是笼子的大小。但若是有一颗海阔天空的心,那就哪里都不是笼牢。打破它,就能找到那抹初阳。
【篇十一:我对爱情的认识——读周国平《爱情不风流》有感】
很多人都认为爱,不过是性在躯体所达到巅峰时,所感受到的愉悦与欢快,爱情,不过是肉体与肉体在交织过程中所产生的感觉,是一种用于度过时光的精神鸦片,所以有人流涟忘返,沉醉不知归路,他是风流的,亦是空虚的,就像人们时常将孤独与寂寞混杂在一起,可孤独还是孤独,它是一种发自灵魂的不可排遣,而寂寞却可以用肉体轻松打发,所以爱情不是风流,无关风与月。
爱情不是性,却又关乎性,真正的爱情是灵魂与灵魂的相遇,而肉体的亲昵只是它的结果,这样的相遇是庄重又轻快的,就像苏轼掉念亡妻时肝肠寸断的痛苦与往昔回忆的美好的相互交织,是一种全身心的投入,一旦爱情结束,就像太平洋少了水,只剩裸露的海床,是灵魂与心灵的空荡,仿佛行尸走肉,不知夕阳西下,唯剩老树残鸦。
爱在于自我的遗忘,是你心甘情愿的为所爱之人而忘记自己,桑塔耶那说过:“爱情的十分之九是由爱人自己造成的,十分之一是靠那被爱的对象”你的心会随你所爱之人而升空,旋转,降落,坠跌,你会不知不觉掏空你的灵魂,让他或她感受到你的真诚,而这种真诚的相悦又何其难达到,灵魂的剥离是刻苦铭心的,又有外力的阻拦,所以真正相爱的人,在如今才难以见到,只有风流韵事,不过尔尔。
我不亵渎爱情,有时宁可空缺,也不愿风流的将就,就如周国平所说:“一万部艳情小说也无法弥补《红楼梦》的残缺,一万件风流韵事也不能填补爱情的空白。”而风流只会让人更为空虚的活着,正真丰盈的灵魂的相拥的走下去,才叫做爱情,喜欢万花丛中过的,不谙是灵魂的空虚与残缺。
爱情不风流,因为风流不过你,爱情无价。
【篇十二:爱与孤独】
我曾品读过一本散文集,白色的封面上染上了斑斑墨迹,上面写着“生命纯属偶然,所以每个生命都要依恋另一个生命,相依为命,结伴而行。生命纯属偶然,所以每个生命都不属于另一个生命,像一阵风,无牵无挂。”简单的素色配上一段亦是简短而深刻的文字,让我顿时恍惚,陷入了这本书名《爱与孤独》。
捧一杯清茶,坐在书桌前,细读文章,我思索。正如文章所言,孤独是人的宿命,在这茫茫宇宙中,其实人人都是孤儿,所以我们会渴望爱,所以我们心中有爱。当我们一无所有来到这个变化无常的世界时,当我们父母看到这小小的身躯,明亮的眼睛时,就产生了一种悲悯,而爱心最深厚的基础是在这种大悲悯之中,由此而生出一种博大的爱。但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确都是无依无靠的孤儿,偶然地来到世上,又必然地离去,正是因为这种根本性的孤独境遇,才有了爱的价值,爱的理由。
反之,我认为,孤独亦是爱最意味深长的赠品,孤独源于爱,无爱的人不会孤独。其实,我们应享受孤独,因为你身边的朋友,亲人与你一起度过共同的岁月,但终究也会衰老、死亡。可是,你自己依旧要存于这个广阔的世界,接受在孤独之中岁月在你心灵上与身体上的刻痕。而孤独的宝贵,在于让你逃离片刻这浮世间的喧器,让心灵在静水中沉淀,唤回你内心最本质的思索,这其中有大快乐,一颗灵魂发现欣赏、享受所拥有的财富。
在我们的心灵之中,爱和孤独同属于一种情感,它们如影随形,不可分离,可以这么说,一个人对孤独的体验与他对爱的体验是成正比的,他的孤独的深度大致决定了他的容量,在爱与孤独之间并不存在此长彼消的关系,它们互为根源,丰富我们精神世界,爱可以抚慰孤独,却不能也不该消除孤独,现实的人间之爱不可能根除心中对于孤独的体验,而且,人的生活,一旦没有了对孤独的体验,爱便失去了品格与动力,在两个不懂得品味孤独之美的人之间,爱必流于琐屑与平庸。
于我来说,整天和别人混在这灯红酒绿的世界,我更向往孤独,只有这才是我所探索到的沉静,我向往深切地感受呼吸,感受来自灵魂的呼唤,享受孤独的宝贵。但解除孤独毕竟只能靠相爱相知的人,其余的人扰乱了孤独,反而使人更感到了孤独,犹如一种官能,因为受到刺激而更加意识到自己存在。正因此,孤独永恒,爱也永恒。
爱与孤独,我在墨迹中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