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懒散的日子里,人倒学会了怎样过日子。放假的时光里,我越发喜欢上了艺术,太久没回归美的怀抱了。它本无界限,可人们总想研究出个类别来,追求所谓的内在美。可在忙碌的追求中,被称为庸俗的华丽外表反而成为了一股清流,自己也成了渴望世俗的一份子。
母亲爱养花,也爱教我养花。可惜性格粗糙的我,也只能摆摆手和种花告别。若是执意抱回一盆花,倒还害怕亏待了它,最后不出意料拜托给了母亲。但我是爱看花的。每每从家楼下向上望,我就知道三楼的阳台是我家的,因为它最繁忙,盛开着一个世界,总有讲不完的悄悄话。
前些日子在家门前发现一朵香槟玫瑰,只一朵,足够。难得碰见一朵认识的花,从栏杆伸展出来,美丽而空虚。粉红和暖黄交织,像是高贵的天鹅伸长脖颈,却只为讨得一个证明自己存在的目光。隔壁还没入住,这也怪不得是香槟不争气,能留下一寸生命独自浪漫,也算是那片我不可踏足的花园最好的归宿了。大自然没有过高的艺术造诣,但它会制造意外,让意外变成我的惊喜。
非要高贵吗?非要五彩斑斓吗?如果想的话,美可以是任何事物。某天回家,看见单元门前挂起一绺藤蔓。我好几次想着给它写点什么,又觉得自己拙劣的笔触配不上它。它很安静,又带着神秘,像是蒙上睡美人眼眸的一道魔法,不曾想,也蒙上了自己的双眼。
过日子不一定要吃喝玩乐,我更偏心于寻找美。有时,麻烦!回头,心甘情愿。辛弃疾也有某一刻的领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如果真是站在灯火阑珊处,倒失去了那份意义了。
美,多少要包含一些偶然。比如路过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