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桌,说讨厌他吧,感觉也不那么讨厌;说喜欢他吧,但又时候又很讨厌。总之我和他的关系就是相爱相杀,“冤家”这个词更适合我俩的关系。
他的讨厌就在于啰嗦。有一次,我正在座位上看书,他在一旁和别人打打闹闹,可总是撞到我,让我无法安心看书。于是我站起来,对他说:“你能不能消停会儿,或者到别处去玩?打扰到我了!”他却毫不理会。我又提醒了几遍,这下到好,他不乐意了,像唐僧念经一样给我说了许多大道理:“下课就要休息,要释放压力。”可我能怎么办呢?骂骂不过,打也打不过,只好自己生闷气,那时我真想一巴掌拍死他。
可他有时又特别惹人喜爱。有时他不再那么“勇猛”了,可以像小白鼠一样任我们摆弄。自习课上,我正在写作业,他突然开口问我:“你写到哪儿了?”等我忽然意识到了他要抄我答案石,已经晚了,他早看到了答案。我立刻拿起尺子朝他拍去。他疼得龇牙咧嘴,但又不敢出声,这时我却笑了。
当然,有时我们也是和谐的。课间我们就能一起在纸上下棋,一直玩到上课。他很聪明,棋艺精湛。在我每每快要吃掉他时,他总是能灵巧地躲开,并给我重重一击。他最擅长声东击西,眼看就要吃掉,一躲躲掉了,可不知埋伏在另一边的“炮”就要把我打掉了。这也是我常常输给他的原因。
这就是我的同桌——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