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个比喻我觉得特别亲切,读书就像在与一个高尚的人谈话。我读了很多书,每一次谈话的对象都不同。比如看了《家在开山岛》,我好似也跟着王继才登上了开山岛;看了《淘气大王董冬冬》我也仿佛置身于船内在南极旅行……但我最喜欢的却是《我要做好孩子》中的金铃,她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吸引着我。
要问我为什么会喜欢这么一个平平无奇的小学生?那可就说来话长了。
金铃是一位上六年级的普通小学生,长得可爱极了,又白又胖,因为胖,所以她的脸、鼻子和嘴巴都圆嘟嘟、肉乎乎的。让人看着就想要用手去捏两下,用她的话说:“都要被捏出茧子来了”。铜铃般的眼睛又黑又亮,走起路来还甩着那两个小马尾呢!看上去就讨人喜欢。
金铃还有一个隐藏的闪光点,那就是乐观,从不与人斤斤计较。不管是她得罪了别人,还是别人得罪了她,她都会先退一步。有一次,副班长倪志伟很无聊,看见金铃正向他走来,就有了坏心思,眼珠子一转,故意伸出一条腿来,这时浑然不知的金铃就要“上钩”了。“啪嗒”一声巨响,不用看就知道,不出所料,金铃摔了个狗啃泥,狼狈地趴在地上,手上被蹭红了一块,那鲜红的血“呼之欲出”,可金铃却咬牙爬起来,只是瞪了倪志伟一眼,就调整好心态,心平气和地让他下次注意一点。倪志伟惭愧得默默低下了头。
金铃不仅心胸开阔,还很善良,同情弱小。经常帮助一些小动物。一次,她放学回家的路上,看见了一只又脏又饿的流浪猫,金铃有些于心不忍,很同情这个小家伙,就毫不犹豫地掏出一块仅剩的面包喂了它,并用手抚摸了它那粗糙的毛。
金铃虽然生活平凡,但她的行为和她面对生活的态度却打动人心,她是我心中的朋友和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