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书伴随着我们成长,书寄动着我们的喜怒哀乐,维系着许多亲情、友情。
书,我们都知道,什么语文书、数学书、课外书啦,但是,你们知道读书讲究什么方法和读书带给我们的好处吗?不管你读什么书,语文书也好,课外书也好,都要有正确读书的方法,你的方法用错了,读再多的书也没有用,起不了作用。
古今中外,圣贤先哲,留下的读书之法,浩如烟海。每个人用什么样的读书方法,要因人而异,寻找适合自己的读书方法。
鲁迅先生喜欢“跳读法”,那是因为,他认为“若是碰到疑问只看到那个地方,那么,无论到多久都不懂。所以,跳过去,再向前进,先把前面的理解了,再来理解后面的。于是连以前的地方都明白了。”我认为,这种方法非常适合我们小学生来学习语文书,在遇到一处难题时,你就只看那一题,不但浪费了时间,浪费了精力,还浪费了脑力,与其这样,还不如先把这段跳过去,先学习前面的,这样的话,不仅前面的你明白了,后面的你也明白了。
爱因斯坦的“总分总”三部读书法,特点同样十分明显。所谓总,就是对全文形成总体印象。所谓分,就是在总体了解基础上,再逐字略读一下全文的内容。在略读中,要注意书中的重点、要点与自己需要密切相关的内容。即总,就是在略读全书之后,着重把已经获得的印象条理化、系统化,使观点与材料有机结合起来。现在,这种“总分总”读书法,在语文书中的文章里出现的比较多,另外与这相关的还有“分总”读书法,“总分”读书法。
而美国作家毛姆的“乐趣”读书法,是他在自己的读书实践中摸索出来的,他是出“为乐趣而读书”的主张,我认为,他是想让我们在对书有着浓厚的兴趣时来读书,他说“我也不劝您一定要读完一本再读一本。就我自己而言,我发觉同时读书六本书反而更合理。”那么,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个想法呢?那是因为他认为我们无法每天都保持不变的心情,而且,即使在一天之内也不见得会对一本书具有同样的感情。既然如此还不如同时看几书本,使自己的读书兴致始终都保持在高度兴奋之中,这种读书效果当然要比专一抱着一本书疲惫地一啃到底好得多。我认为这种读书方法非常适合我,我读书的时候,总是想赶快把这本书看完好看下一本,完全没有融入到书中去。只要你掌握了读书方法,就会感受到书带给你的好处。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也是这样认为,只要你阅读的书多了,才会进步。我深有感触。
上五年级的时候,我不怎么看书,也不地看书,觉得书里的内容没什么意思,老师上课的时候,也不认真听,提出的问题,我几乎都想不出来,心不在焉的。写出的作文呢?简直惨不忍睹,完全胡编,如果老师让写作文的话,我都是抄的,只是改了其中几句而已。而现在,自从我喜欢上阅读了,知道读书的方法之后,我的进步很大。每天上课,老师提出的问题我都能回答出来,而且说的头头是道。有时候,我那一组的人都埋怨我把他们想说的也说了,作文水平更别提了,简直比以前的作文水平好1000倍,播音时,也时常出现我的文章。而且,我写的演讲稿也在上学期的演讲比赛被演讲了出来。这些进步,都要归功于阅读,是书,扩充了我的知识,是丰富了我的大脑,是书,陶冶了我的情操,是书,开启了我想象的大门,让我在知识王国里自由徜徉。
书,是我们最好的伙伴,能给予我们无穷的智慧,但是,读书也要讲究方法,不能只死记硬背,对你所读的书要即能钻进去,又能跳出来。这样才能把书读活,使他人的知识为自己所用。
就让我们一起感受阅读给我们带来的快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