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的阳光透过教室的窗户坦荡地照在教室的讲台上,若有眼睛迎上去,那阳光,刺眼。此时的我背对阳光站在了讲台前,讲台上是我的班主任王老师。我低着头,像是一个准备接受审判的“犯人”,同学们的目光一定是齐刷刷地盯着我,我不敢看。
时光机把我的思绪带回了阳光灿烂的下午。下了第一节课,我去找班长借支中性笔,无意间看到了班长的笔袋里放了一张20元的人民币。20元钱,这真是天助我也,有了它,不就可以买我最中意的篮球了。
就在前一天,我在商店里看到了一个篮球,它圆滚滚的外形并没有什么特别,但在球体除了棕色外还有四条黄色,像飘逸的绸带,我把它拿在手里,感觉全世界都静止了。这个篮球,我一定要马上买下它。可一看价格,我像泄了气的皮球,它要120元,而我只有100元,最讨厌的是这个店到处贴着“概不还价,免开尊口”。
思绪又折回到“犯罪现场”。这20元是有多么关键,多么诱人。它对于我就像是“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有了它就可以买我喜欢的东西了。于是,我就趁班长不在教室时悄悄拿走了我心心念的20元钱。心里满是即将拥有篮球的激动。
上了第二节课,王老师突然来到教室并非常郑重地说:“刚才班长丢了20元,是哪位同学‘捡’到了,请交过给老师吧,大家要知道班长的钱是给他奶奶买药用的……”老师动情地说着。教室里也满是压抑,看了看班长,他哭了。我突然很内疚,心里也非常纠结,不知道该给还是不给?如果给了,我就不能买我喜欢的东西了,如果不给,就会耽误班长给他奶奶的买药,最后心中的天使终于战胜了魔鬼。我挪了挪凳子,勇敢地站了起来,走向讲台,那一刻我感觉我就是教室里的焦点。我把20元恭恭敬敬地交给了王老师。交了后,我垂着脑袋,站在讲台前,也许午后的阳光过于强烈,脸滚烫。“捡”,大家心知肚明,这是给“拿”钱的同学台阶下。“老师,我错了。”声音低得连自己听不到。我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就在这时,我听到老师那洪钟般的声音:“每个人都会有犯错误的时候,知错就改,就是好同学,就是勇士。”同学们为我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那一次,我站了出来,以后就会永远站在阳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