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火红的太阳,下面是操场旁的草地,都长着青青的小草,其间有一个十二岁的少年,胸前佩戴着一条鲜艳的红领巾,蹑手蹑脚地向一只蚂蚱尽力的扑去,那蚂蚱却轻快地一蹦,反从他的眼皮底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陈宪臻,是我们班的“班宝”。他是三年级转到我们班的。自从他来到我们班,就是杨老师的“宠儿”。每天,杨老师几乎要花一半的精力在他身上,不是作业没有完成,就是跟同学闹矛盾,要么就是竭嘶底里地闹情绪。在上体育课的时候,经常会被体育老师没收他的一些小玩意儿。陈宪臻总是会在上课铃声响起的时候给我们“放哨”——他站在教室门口,探出头,贼头贼脑的,看到上课的老师走过来,他就会大声喊道:“老师来啦!,老师来啦!”于是,在陈宪臻的“报告”之下,班里很快安静了下来。
自从陈宪臻来到我们班后,我就一直跟他玩,于是不到半个月,我们便熟悉了。
我们那时候并不知道说一些什么,只记得陈宪臻很高兴,他说在我们学校上学,见过很多没见过的东西。
一天,我想和陈宪臻一起去捕蚂蚱,陈宪臻对我说:“现在不能,到时候上体育课时再说”。
我于是很盼望上体育课。
体育课终于到了,当老师说“小组自由活动”的时候,陈宪臻便带我去捕蚂蚱,他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支削好的铅笔,在草地上半蹲着,仔细地寻找着草下面有没有蚂蚱……,下课了,他还是找不到,陈宪臻便对我说:“快乐园地后面有很多跳来跳去的蚂蚱,我在那里捉到过很多只呢!”
陈宪臻是我们班的“法布尔”。法布尔观察过许多昆虫,写了一部《昆虫记》。但是,我觉得,陈宪臻把玩耍的时间全部花在研究昆虫上,如果他也写一本关于昆虫的书的话,也许能赶上《昆虫记》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陈宪臻,你们喜欢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