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六年级作文

2021-09-01 21:10:27
实用的我的六年级作文合集六篇

实用的我的六年级作文合集六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的六年级作文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的六年级作文 篇1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眼啊!但是,它却在我心目中占着特高的地位。在我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书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涟漪着,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捧起一本本包着书皮的书时,心里又不禁想起了往事……

小时候,我觉得读书没有什么“味道”,但随着我逐渐地成长,接触书籍越来越多了,发现原来书籍是一杯喝不完的茶,感觉由淡变浓,愈喝愈有味道!古人读书有“三味”之说,即“读经味如稻梁;读史味如肴馔;读诸子而家,味如醯醢”。我无法感悟到如此精深,但也痴书切切,非同寻常。在我的“小书店”里有着许许多多的书籍,其中那一本书里的一篇文章,使我一生受用,也让我念念不忘。

我第一次接触书是在3岁那年,我还年幼,自然喜欢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是严厉的父亲不得不逼我与书认识。从此,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起初,我很讨厌书。因为它束缚了我自由的童年,‘强迫’我尽早地认识世界。我讨厌书的存在,讨厌书的广泛,是书‘剥夺’了我快乐的童年,也是书,使我和它结下了一辈子难解的缘分。书陪伴我的时间,比父母陪伴我的时日还长,因为我童年中的三分之二的时间都是在书海中度过的。

渐渐地,我发现了书中的乐趣,发现了书的广泛作用。从此,我不再讨厌书了,而是爱上它了——我终生的益友,书。

记得四年级时,已经要求写日记了。某天下午,缪老师要求写日记。回到家,我咬着笔杆子,不知道选啥题材,望着外面阴沉沉的天,听着隔壁房间里老钟敲了六下,又没别的作业可做,无聊透顶。向周围扫了一圈,一本我从未看过的书——《皮皮漫游中国旅行记》,好奇心驱使我翻开它,优美的文字,漂亮的图画,有趣的故事,太好看了。

我看得太入迷了,没听见外婆的脚步声。直到她发问:“作业做得怎么样了?”我一惊,书“哐”地掉在了地上,外婆在门外警惕地问:“什么东西掉了?”我撒了个谎:“是铅笔盒”没想到她还不死心,继续问:“那么该有东西从里面掉出来,我怎么没听见?”我急得冷汗稀里哗啦从脑门上流下来,最后定一下神说:“当然没有啦,那些东西都被固定好了。”“哦。”外婆总算走了。撒谎容易圆谎难,我也为书付出了代价。

我在书的陪伴下一天天长大,我从书中学到了很多知识,书也教给我做人的道理,书是我永远的朋友。

我的六年级作文 篇2

书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是人们精神的食量!莎士比亚的几本好书就像是跟许多高尚的人在谈话,我喜欢这样的谈话。

老师对我们说过,我们是吃饭长大的,却是书籍让我们成长的。不错,在我的`成长过程中,遇到了许多的朋友。例如《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中外童话》《希腊神话》等等,他们给我带来了快乐!也带来了力量!每当伤心的时候看看书,就好像跟好朋友谈了一次心。畅快淋漓!所有的烦恼都抛到了九霄云外。每当遇到困难的时候他们又告诉我,有志者事竟成!

也许你们会问:“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读书的?”我想大概是两三岁的时候吧,记不太清楚了。这要感谢我的妈妈,当时我记得还不认识字,是妈妈一个字一个字给我读。就这样我迷上了读书。天天缠着妈妈讲故事。有时候同一个故事,要听上数十遍也不觉的厌烦。慢慢地,我长大了。学会了拼音。我就尝试着用拼音来帮助自己看书,就这样我成了读书社里最小的读者。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读的书也在发生着变化。从连环画到简单的故事书,而后又到各国的神话故事。现在我开始读《三国演义》了。名著带给我的力量远远超过你的想象!现在只要我有时间,就会捧起书来读,因为只有这样才让我感觉过的充实,只有这样我才能走的更远,才能不断地进步!

我的六年级作文 篇3

我叫xx,特别普通,性格也不是特别好,和班里同学也并没有多合得来,因为数学学的还不错,老师让我当数学课代表,刚开始并不太适应,也不算很喜欢,到现在也是一种你要我干什么就干什么的心态,一切总觉得无所谓。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和女生总是合不来,可能因为家庭原因,对什么都不想细心观察什么,也看不惯女生总爱自己弄什么小东西,我并不心灵手巧,也懒得去和她们搞好关系,毕竟那些恭维的背后都太假,虚伪。

我并没有什么爱好,只喜欢在我自己的空间里带着耳机听歌,也不太喜欢别人总管我,心情总是阴晴不定,有时候不管多糟糕的事我都没哭,也有时候因为一点都不足以挂齿的事情难过很长时间。我并不喜欢别人对我指点什么,就算出于善意我也讨厌,可妈妈想让我当乖乖女,所以让我报了古筝学习班,其实对古筝并没有什么兴趣,只是妈妈让我去学,我也没什么兴趣爱好,所以也就古筝比较熟悉罢了。如果说喜欢的,我想读书算一个,只是不太喜欢读那些名著,如果逼着我读的话读完也就忘了,但是对于我爱看的书,不管多长时间我也忘不了,其实我也很好奇,并不读名著,为什么作文能力还是不错,所以就因为这个原因,我更不爱读名著。

我喜欢读郭敬明写的书,他写的书,总是不经意间的透露出一种淡淡的忧伤,让我每看一遍都有不一样的感受在里面,他所说的东西,刚开始看的时候其实是不明白的,只是时间一长,经历的事情多了,也就懂了,并且印象深刻。

喜欢读书这个习惯,从幼儿园就养成了,所以很小的时候就认识很多字了,因此四年级的时候就戴着眼镜,也因为越长大越不爱在不算熟悉的人面前说话或者笑,显得我特别……像抑郁了一样或者不太高兴的样子。

我的家庭也很普通,20xx年以前就那样凑合着活着,自从20xx年的时候我妈又给我了一个弟弟,可以说喜欢他,也可以说不喜欢他,自从他慢慢长大,我的所有生活规律都被他慢慢打破,现在也越来越爱欺负我,有时候也是很生气,更因为家人都帮他说话,心里便给不平衡,有时候特别烦他。

其实觉得时间过得挺快的,很多人说我变了,我自己也这么认为,只是说不出哪变了,其实没有谁能一直不变,没有谁能一直长不大,不可能一直像掩耳盗铃,别人都长大了,还有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这样的人只能说心智不成熟。当场那个时候再也回不去了,总有一些不想忘记的东西会忘的,没有什么能感慨的,毕竟生活就是这个样子,习惯就好了。

时间挺快的,从当初刚上一年级,一直到现在上了六年级,有时候自己想想,都觉得可笑至极,我也从那种没心没肺变成了更加没心没肺,只是不太在乎别的和我无关的人了,总要定期腾出点位置给别的人,其实我也没变,只是长大了,有时候觉得长大是件好事,可以不用老听父母唠叨那些没用的话,再他们训我,打我的时候我也敢反驳了,虽然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反驳父母到底对不对,我只是在做我想做的事情了。也有时候觉得长大是件坏事,要自己去面对一些事情,列如离别。还好 现在也学会了不去在乎,还好,现在也有一个在乎没用的执念,还好,我还刚刚没心没肺,不会心累。

我的六年级作文 篇4

我漫步在嫩绿的草丛边缘,这片草丛里,是最多蚂蚱的地方,只要仔细一看就能发现。

看呀,那细小的一片小草上,一只披着鲜绿外衣的小蚂蚱,正抖着两根长须,悠闲地趴在那儿。它鲜艳的青外衣在嫩绿的草丛的衬托下,显得更好看。它那黄色的眼睛直盯着上方,顺势一看,原来,在同一片小草上的顶端,还有一只尖头蚂蚱,尖头蚂蚱的头部是尖尖的,显然与其它蚂蚱不同,所以我们都叫它尖头蚂蚱。

他俩相互望着对方,头上的须不停地挥舞着,似乎是在相互打招呼,我也多希望走上前,跟它们打个招呼,交个朋友。

蚂蚱有大有小,大的,一片小草上顶多站两个,小的,一片小草上就能站四五个。

我的目光落在了“蚂蚱聚会”上。一株小草上,站着三四只小蚂蚱,它们正开着聚会,瞧,它们正激动地说着什么,我猜,它们一定是相互倾诉着它们曾经历过的惊险而刺激的事。我不忍心打扰它们,悄悄地走开了。

走几步,我看见,一只大蚂蚱身旁有一只小蚂蚱,它俩应该是父子吧,大蚂蚱带着自己的儿子出来闯闯世面。

我的目光顺着一排绿绿的草丛,落在了一只灰色大蚂蚱身上,这只蚂蚱真是大,它的身子是一只蚂蚱身材的十几倍,光是一株绿草,就让它自己霸占了。它庞大的身躯,有一个橡皮这大,长长的须子有小拇指之长。近处一看,真是有气势,真可以称为“蚂蚱王”了!旁边的小蚂蚱不得不投以羡慕的目光。在旁观赏的我,也不得不显得吃惊。

我漫步许久,直到姐姐的叫声在耳边响起,我该回家了,太阳的光照射着我,我回头,看着那绿绿的蚂蚱,心中有无比的不舍。

绿绿的蚂蚱,我怀念你。

我的六年级作文 篇5

他,在下课、上课时,嘴都洋溢着笑。他性格比较外向。他是谁呢?他就是我。

我喜欢看书。如果你问我喜欢的程度,我就告诉你:拿起就放不下。因为平均每天都看一点书,所以我养成了爱看书的好习惯。原来我也不是很喜欢看书。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打游戏,爸爸说:“买了那么多书,你不看有什么用!”之后,我就被迫拿了一本书看。结果只看了一部分之后,我就看得入了迷,连吃饭也推迟了好几分钟。正因为这样,我成了个“历史通”。

我还喜欢跆拳道。去那儿的第一天,我还没有兴趣。但在后来的一节柔韧课上了之后,我渐渐喜爱上了跆拳道。因为上那节课时,有许多人劈横叉、竖叉都不可以坐到地上,只有我和另外一个同学能坐到地上,也就是,我如果持续练跆拳道,那就会有巨大优势。而且在那,我还完成了许多我练武术时完不成的柔韧动作。后来还考了级。

我还喜欢体育运动,每天放学后,跟着老师打篮球一节课,连续四年一直坚持着,不管是在球技还是毅力方面有很大的收获。周末有时间,也会和小区的小朋友一起打球,俗话说:“生命在于运动。”的确,通过体育锻炼,我的身体体质还算不错,而且,我还会一直坚持。

这就是我,一个平凡的我。

我的六年级作文 篇6

假如你问我最喜欢做什么,我准会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我最喜欢阅读了。

我有一个漂亮的书架,上面挤满了各种各样的书,这些书犹如我的宝贝,让我爱不释手,每当闲下来的时候,我就沉浸在书中的故事里。虽然我的书架已经很丰富了,但我还时常去书店“窃读”。有一次,我躲在书店的一个架子后面翻看着自己喜欢的书,看着看着,不禁为书中有趣的故事而笑出了声音,没想到惊动了店里的阿姨。她走过来把架子上的书拍拍整齐,问我要买哪一本。我说还没想好,然后假装去另外的书架翻翻其他的书,阿姨哪里知道我其实是来“窃读”的。就这样,我忘了时间,一直看到太阳下山,小鸟回家,才溜出书店。

我爱阅读,几乎到了痴迷的程度,吃饭的时候看,就连上厕所的时候也要拿本书进去看,甚至有时候趁妈妈不注意的时候躲在被窝里看,为此,妈妈常常大发雷霆,但我还是一如既往地爱着阅读。有一天,妈妈在感叹生活时常有不如意的时候,我随口就说:“人生就像刷牙,一手拿着杯具(悲剧),一手拿着洗具(喜剧),悲喜交加才和谐。”妈妈惊讶地张大了嘴巴,那表情好像在看一个外星人!我得意地说:“这句话我是从书上看来的。”

当我的作文发表的时候,当我滔滔不绝地跟别人说着书中那些精彩的内容时,当大家夸我课外知识丰富的时候,我的心里美滋滋的,这都是阅读的功劳。

我喜欢阅渎,凶为阅渎不仅可以开阔我的视野,还可以让我明白一些人生的哲理,带给我许多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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