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妈妈坐在这家百年老字号的卤猪蹄店里,嘴里嚼着香香的猪蹄肉,我又想起我们班上的那一双“猪蹄”。
这双“猪蹄”就是坐在我斜前方的“猪蹄哥”。他长着一张和“灰太狼”一样猥琐的脸,眼睛下边长着一痣。之所以叫他“猪蹄哥”,全出自于他吃手的习惯。
不管是上课,还是课间,他那双“猪蹄”时时刻刻都举在嘴边,手上的指甲被啃得不到五毫米长,指头上几乎都破了皮,没擦干净的口水有时还挂在指尖上。因此,他常常一下课就跑去洗手。可一般人丝毫看不出,为什么那味道对他有那么美味,那么迷人。
上课了,“猪蹄哥”把二郎腿一翘,又啃起了香香的“猪蹄”。
“请李同学回答这个问题。”老师一手拿着粉笔,站在讲台上高声说道。
全班同学的目光瞬间聚焦在“猪蹄哥”身上,可他丝毫没有察觉到这一切,旁若无人地仔细打量他那双“猪蹄”,看一会儿,又开始陶醉地啃起来。
“猪蹄好不好吃呀?”老师似乎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扔出手中的粉笔,“啪——”一声打在“猪蹄哥”的脑门儿上,在他额头上留下一个小小的白点。
“哎呀!”他似乎终于明白了老师的意思,赶紧把满是口水的“猪蹄”在衣服上蹭了蹭,很不自然地摆回到桌上。
周围的同学全都忍不住笑起来,几个胆子大的,满脸坏笑地喊起来:“猪蹄哥,今天吃的红烧还是清蒸的啊?哈哈——”
“猪蹄哥”很不好意思地看了看四周。
过了一会,看同学不再看他了,又把手举起来擦了擦嘴角的口水,继续津津有味地啃了起来。
回家的路上,嘴里还留着卤猪蹄的余香,我心里不禁想:论吃猪蹄,也许还是“猪蹄哥”的层次最高呀!可是谁也不知道他那“猪蹄”的味道,到底有多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