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是衡量权利的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规律的总称。”这是《现代汉语词典》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定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到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法律常识,渐渐地让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其实,法律无处不在,在社会,在学校,就在我身边。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堂课,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经做过一个调查。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会怎么办?”班上竟然有一半以上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呢?”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点,才不会受窝囊气。”我庆幸,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不用这样的思想教育我。
今天,我要讲一件青少年背叛法律的血泪案。2017年,小刘年仅17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由于沉迷网络游戏而经常向父母要钱,父母不感不给,怎么办呢?于是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诈,他找到了胆小懦弱的小方,威胁他说:“你不给,我就打你。”小方很害怕,把身上仅有的5元钱给了小刘。从这以后小刘陆续向小方要了3次,共计60元,最后小方实在没钱了,小刘一怒之下,把他带到一个偏僻的地方,用玻璃刮他的手掌,用烟头烫他的手臂,并要求他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自己手里。回到家后,小方实在忍不住了,将事情的经过告诉了父母,父母立即报案,并协作公安将小刘抓捕归案。小刘在接受审判时说:“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法院最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小刘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望着那离去的警车,想象着铁窗内那一张张幼稚而茫然的脸,你有什么可说年呢?只能怪他们自己一时冲动,而冲破了法律的戒线。
青春,花一般的季节,又有谁不想灿烂绽放呢?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懂法,守法,与法相伴,让青春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