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字左右写喜欢的六年级作文
内容简介:有人喜欢春天萌出的绿芽;有人喜欢默默无闻的花生;有人喜欢艳丽的花朵。我则不然,我喜欢的,是秋天结果的... 如果觉得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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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喜欢的植物
有人喜欢春天萌出的绿芽;有人喜欢默默无闻的花生;有人喜欢艳丽的花朵。我则不然,我喜欢的,是秋天结果的、虽挂在树上却并不引人注目的石榴。
石榴,它大小中等,差不多巴掌大。熟透的石榴,并不像苹果那样浑身红彤彤的,而是红里带着着点点的绿色,而且石榴还有泥巴似的颜色,让人看了并不觉得它美。小时候,还想用水把它洗干净,却折腾了半天,没什么效果。反而把自己的衣服弄得水渍一片。
春天。石榴树在经过冬的考验之后,渐渐抽出新芽。它像小婴儿一样,肤色淡淡的,只有一点儿嫩绿嫩绿的影子。随后慢慢的,叶片儿长大了,颜色更深了。树干便显出春的姿色。叶片还水嫩嫩的。在下午,阳光暖洋洋地透过树叶洒向大地,刹时,树叶变得透明,可以看到它的纹路、枝干,甚至可以看到里面流动的汁液。小朋友们在树上玩耍,坐着聊天。累了,就躺在地上,慢慢欣赏春天的景色。
夏天。树叶已由浅绿变为深绿,就像现在的我们。朝气蓬勃,一片片树叶组成一把绿伞,撑起一片绿荫。正值暑假,大家便在树下野餐。风阵阵吹来,树叶便摇摇晃晃,好似在击掌鼓励。七月中旬,便可见树上的花苞了。小小的,像一个个羞涩的小姑娘,不好意思地笑着。再过一周,花苞变大了。大的花苞好像一个个小葫芦。还是红色的,摇晃着,不细看真的以为这就是葫芦啦!八月份,花开了。里面粉红粉红,外面通红通红,真像一条连衣裙,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清香。里里外外煞是好看。
秋天。大丰收的季节,稻谷、苹果、梨等等一起上阵,农民们忙得不亦乐乎。石榴也爬上了树干,挂上树梢,惹人注目。它们像嬉戏顽皮的孩子,不小心就摔了下来,哇!一颗颗饱满的果实红里透白,晶莹剔透。个个高兴得咧开了嘴,露出满口黄牙傻笑着。树上一派丰收的景象。
冬天,树上的叶子掉光了,只剩下了光秃秃的树干。它要再经过一次考验,才可以重新为大地奉献。
我最爱的植物石榴!我喜欢石榴,被它的可爱、艳丽所吸引。
第二篇:好喜欢那悠然的香作文
快到放爆竹的喜庆日子了,噼里啪啦的声音伴随着悠然的年夜饭香,加上一家人好不容易的团聚,更是让我们这些小孩子欢喜的不得了。
叔叔以前是个背朝黄土面朝天的朴实老农民,这几年搞拆迁,富了,创了个小公司,自己也做了一回老板,便是忙得很了。逢年过节,嬉闹声里,总是没有他的声音。他以前每次见到我,总会开心地大叫起来,直呼我的名字,说着亲切的乡土话。
日子久了,我们自然是亲了起来。
可是现在这样的日子却不复存在了,只有过年时,才可能见到他匆忙的声音。
那今天
大街小巷上都是五彩缤纷的烟花,西边落了,东边又开出一朵艳丽的烟花,使人目不暇接。行人互相问候着,一辆一辆的汽车从村子里凹凸不平的泥路开进来。我站在阳台上,望着一辆一辆奔驰而过、迫不及待的汽车,心中一阵一阵的酸:他们都来了,您呢?您那扎人的胡子呢?您那慈祥的声音呢?您在哪儿呢?
“呜呜呜”正当我忧愁时,微乎其微的汽车马达发动声在我的耳际徘徊。
是您?
是您!
那满是泥土的裤腿早已消失不见,短短几年时间,便成了纯黑西裤,一身的西装革履。唏嘘的胡渣不知在什么时候被剃,脸干净多了,比之前白了不知多少。
直竖着的剑眉,带有傲气的鹰钩鼻,严肃的神奇,仿佛变了一个人。
我可不管那么多,几个大跨步,蹦蹦跳跳的下楼了。看见叔叔就往上扑,好像吃了辣,找水喝一般的焦急在我心头涌上来。
“叔叔!”
“哎!露露几年不见,又长高了。马上长成大姑娘咯,要嫁人咯!”
叔叔和之前一样,咧开的标准八颗牙齿,仔细看,在洁白的牙齿中间,有一颗牙齿焦黄焦黄的。
“露儿,进屋吃饭饭了!”奶奶悠远绵长的一唤,在天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悠然的香味,从里屋传出来,让人神往。
我赶紧拽着叔叔的手臂,一蹦一跳的进屋。
年夜饭的香味,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一会儿酸,一会儿苦,一会儿辣,一会儿又是如蜜一般的甜。
我好欢喜!
第三篇:我喜欢读《聊斋志异》
从小爱就听大人们讲一些离奇怪异的故事,便很快喜欢上了《聊斋志异》这本书,较早地熟知了蒲松龄。他被大文豪郭沫若评价为:写鬼写狐,高人一等。无愧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大人物。
《聊斋志异》这本书里写着,神奇古怪的《妖术》;可怕但又让人读着着迷的《画皮》;由狐成妖,前来报恩的.《小翠》;奇特又让人觉得羡慕的《崂山道士》。读了这本书让人回味无穷,哪怕是一小篇文章就让人想一口气把这本书畅读完。
聊斋二十二个故事里的狐仙、女鬼,貌美如花,大多心地善良、善解人意。在这些人物里我最喜欢的是婴宁。小说主要通过"笑"这一特征为描绘婴宁,通过描绘婴宁各种场合各种各样的笑,感觉到一个如若天仙般的活泼、可爱的女子跃然纸上,当王子服初见婴宁,婴宁“笑容可掬”,又“遗花地上,笑语自去”。二见婴宁,婴宁“含笑拈花而入”;等到鬼姨向王子服引见婴宁,更是“闻户外隐有笑声”,“户外嗤嗤笑不已”,然后便是与王子服同归王家之后,但闻室中吃吃,皆婴宁笑声”,“母入室,女犹浓笑不顾”,“才一展拜,翻然遽入,放声大笑”,“至日,使华装行新妇礼,女笑极不能俯仰”。
这样无论生活中发生什么事,仍能笑对人生的女子让人如何不爱,婴宁不光用美丽的笑赢得了王子服的爱,也用笑赢得了周围人的笑。书中写道:然笑处嫣然,狂而不损其媚,人皆乐之。邻女少妇,争承迎之。每值母忧怒,女至一笑即解。奴婢小过,恐遭鞭楚,辄求诣母共话,罪婢投见恒得免。
婴宁的笑宛若一股清泉,沁人心脾。“唯书有色艳于西子,唯文有华,秀于百卉!”我已读过许多名著,总不能满足我对书的憧憬。每当读到那些精彩的语句时,仿佛置身于故事中。
假如我一个人去旅行,我一定会带上这样一本书《聊斋志异》读几百遍,每次都有不一样的的感觉,我喜欢读《聊斋志异》,就像人生一样,纵使沧海看云,也总要留得馨香一瓣吧!
第四篇:我喜欢读书
书,像一个万花筒,把我引入一个色彩斑斓的奇异世界;书,像一双千里眼,让我回到远古,遥望未来;书像一个智慧老人,丰富了我的知识积累,教会了我怎样做人。
我像一个贪婪的孩子在书的海洋里尽情遨游
读作文书,让我语句精辟,可以提高我的写作水平,就是看一幅漫画,搞笑之类的,也可以让我更加幽默,更加富有想像,数学书,使我思维敏捷,我用大脑接触,读《三国演义》、《水浒传》可以让我对中国的名著有所了解,看《十万个为什么》可以让我的知识更加丰富。我还爱读科技书。因为科技书不仅使我懂得了知识,还让我更了解了生物的进化,太空的奥妙等等。科技,让我知道了人类的进步离不开它。它让我了解了许多我前所未闻的故事,当我在听那一个个童话般的故事时,我总是把所有的事置之度外,进入故事的角色中,仿佛我就是那故事的主人翁。
人们都说“懒惰才有了发明。”先前我不太明白这种说法,但当我读过关于科技的书后,才觉得这是错误的。我想人再懒,如果没有聪明的头脑和动手能力,人们也不可能像现在一样轻松了。不过我仍然有许多问题在看书的过程中没有解决。如:既然人类在向前发展,为何还要了解过去的种种事情呢?地球的可开发资源还能持续多久呢?地球是否能毁灭呢?宇宙到底。
书,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从中了解到许多无产阶级老一辈革命家和一些为社会为人类作出重要贡献的人们的伟大事迹,他们的远大理想和坚强的毅志让我永远铭记。
书让我领悟到了人生的真谛,当我迷惑、仿惶时,书犹如一支明亮的火炬,指引我前进的方向,为我排忧解难,增加我的勇气和信心;当我悲伤痛苦时,书告诉我,悲伤是短暂的,只有勇气开拓,便会发现乐趣,;当我被人误会时,书告诉我,勇敢地走你自己的路,人们就会发现真实的你。
我喜欢读书!
第五篇:我喜欢的鸟儿
我喜欢鸽子,因为它是一种眉清目秀、小巧玲珑的飞鸟,它总是给人们带来美好的希望,象征着世界的和平。
鸽子非常漂亮。有的羽毛雪白,没有一点杂色,有的黑黝发亮,有的黑灰中泛着绿色的金光,有的灰褐相间各不相同,品种甚是繁多。它的眼睛圆圆的、红红的,比天上的太阳还要红;它的嘴巴尖尖的,比平时我们用的弯钩还要尖;它的羽毛雪白雪白的,比天上洁白的云朵还要白;它的爪子红红的,细细长长很是锋利。鸽子走起路来昂首挺胸,扫帚似得尾巴高高地翘在后面,很是威武。
离我家不远的凤岭公园的山顶上有专门喂鸽子的地方,那里有许多鸽子。有一次,我去喂鸽子,撒一点点鸽食在地上,它们就会飞奔而至,三口两口地吃完了,然后侧着头望着我,“咕咕咕”地叫着,好像在说“再多来点吧,我还没吃饱呢!”看着它们那可爱的讨食模样,我连忙又抓了一把鸽食在手上,一只肥大的鸽子大摇大摆地向我走来,“扑棱”一声飞到我手上,一点都不怕人。鸽子在我手中啄食,它的嘴巴把我的手啄的有一种痒痒的、麻麻的感觉。但是它好像还没吃饱的样子,我把全部的食物都给了它,它这才露出了满意的样子,拍拍翅膀飞走了。我起身想再去买一包鸽子食,就在这时,我感到有东西落在了我肩膀上。呀!原来是一只雪白的鸽子,看来它很喜欢我。我小心翼翼地带着它走到卖鸽子食的地方,老板娘看到了落在我肩头的鸽子哈哈大笑起来。我把玉米粒放在手心送到鸽子的嘴边,鸽子开心地吃个不停,毫无畏惧感。妈妈看到了眼前这珍贵的一幕,赶快拿出手机给我和鸽子来了张亲密合影,直到今天我还保留着这张珍贵的照片。
鸽子既可爱又有趣,我希望我们大家都来保护它,不要让它受到伤害,让我们的和平之鸽飞往世界的各个角落,把和平和快乐撒播到人间,让全世界的人们都幸福地生活在和平的环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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