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只凶猛的猎豹,我有着别人史无前列的天赋——速度。我在所有动物中跑得是最快的,就像你们人类中的速度之王——博尔特。在每次比赛中我都有着主宰全场的气势,博尔特的速度可不能与我相提并论,他根本不是我的对手。而且,也不可能和我比赛,因为,在走路线后裁判还没喊开始前,他们俩都被我给吃了。
刚才我和你们说了,我最大的特点就是速度,所以,扑杀猎物的时间,我的用时一定是最短的。大家应该都知道,猎杀猎物都有一个成功几率,你们知道百兽之王——狮子十分六六六,但你们一定不知道它成功几率其实是十分低的。
因为狮子的个大屁股肥,就算躲在草丛中别人看不见它的头,但是,就算雪白的兔子都会发现它那皮糙肉厚的大屁股,所以它想狩猎那真是难上加难。但是猎豹还是有办法捉住猎物的。
首先,猎豹会扑在地上慢慢地、不出声地向前移动,当那个猎物一不留神时,就立马冲过去,然后,一旦咬住它,猎豹就是打死都不肯松口。一直等到对方死了之后,再将它放下,轻松、慢慢地咀嚼。
但我也有心软的时候。以前有一只猴子在树上和妈妈玩耍,当时我饿得饥肠辘辘,一下就扑了上去,小猴子被我咬住了。可是,我看他垂死挣扎地暖样子,就感受到了它对生命的希望和对存活的渴望,我心软了,我松开了嘴,慢慢地离开了。
任何事物都有感情,表面冷血的我也有心软的时候啊!这就是你们眼中凶猛的猎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