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记得我第一次看演唱会,那是一个星期天,从早上到晚上,一直到天色昏暗下去,到灯光闪起。
那个星期天姐姐答应带我去看演唱会,表演乐队是组队了四年的魔王乐队,名字有些中二,但很符合他们乐队的形象,主唱陆是个留长头发到肩的人,鼓手李,吉他手黄,贝斯手江,主唱陆唱歌非常好听,声音很有辨识度,他一开口,除开其他伴奏的声音,只剩下他自己,他自己的声音就是一把上好的乐器,摇滚歌手那种力量感和穿透力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这次演唱会他们不知道排练了多少遍,上台时,他们脸上散发着光芒,整个乐队好似黑暗夜空中那颗最闪烁的星星,光在他们身上不停地散发,让我看到了他们真的有万丈光芒。
演唱会一开始,耳边是一段快到令人咋舌的速弹,主唱陆一开口,全场瞬间点燃,欢呼声从四面八方传来,台下的观众疯狂地喊着四个字:“魔王乐队!魔王乐队!魔王乐队!”今天的主唱陆和往常截然不同,声音低低的,随着他哑哑的声音喧闹的声音渐渐消失,他的声音像一杯樱桃起泡酒,细腻又热烈,让全场的听众陶醉其中,突然酒中放入了冰块,气泡不停的上升,随着人们的尖叫声,酒中又放入了红欲的烈酒和冰块,气泡上升的越来越快,杯中的酒好似要溢出来,激烈的气泡上升过后,再放入荔枝气泡水,他平静了下来,以慢慢下降的气泡收尾,魔王乐队这次的歌就像这杯变化多样的酒一样,让人回味无穷,深陷其中。
有的人,有的事,有的物都会以你的方式留在你的脑海中,比如魔王乐队的那个星期天,他们乐队虽是一个团体,但其实是很多人,每一个都只存在于每一个生命阶段,就像缓缓流逝的大河的每一米水面,就像海面上飞行的箭矢留下的每一截倒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