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根手指,十根脚趾。随身带在身边,各不相同的形态,截然不同的大小,各自的作用也是五花八门。丰子恺先生写过《手指》一文,鹦鹉学舌,我也从中学取,来谈谈脚趾。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脚趾五兄弟的相貌不像手指,修长显瘦;看着更像是几位大胖子。大脚趾最为显著,头大身板短,一股“大腹便便”的感觉透露其间;上下摆动,呆头呆脑的样子并不惹人爱。缺点虽多,但其能力不容小覤,不爱过多展现自己的能力,卧虎藏龙。走路时的支撑点是它,重心全靠它支撑,称得上脚行走的灵魂部位。骑车时,用力的是它;跳跃时,它充当弹簧;奔跑时,它又得当马达使用。
在其间中规中矩的是二趾和三趾,虽力气不如前边的大脚趾,但其在五趾中脱颖而出的身高优势也是它们称王称霸的。光脚行走时,它们俩起到很重要的稳定性,灵活可弯曲自如的关节令其他三批羡慕。爬山玩水时,它们可以有效地抓住梯级,起到固定作用。
在二、三趾一边的次小趾比它俩小得更多,力气也更不如前面的大哥们,显得有些单薄无力。它有用之处也少之又少,像个白乎乎的小姑娘。有时心血来潮在上边画点妆,也是不错的。最后便是小趾,穿上袜子后的脚,很难看到它的身影,太小了。在五趾间它充当着小宝宝的角色,不要干生活,被它人保护着。
五趾外表虽各不相同,能力也不同。对于他们所表现的情况,我并无太大分辨。就如丰老先生所说的,人要团结才能有用。它们如果连在一起,大步奔跑,比自己一个人快,只有团结一致面对目标,才能胜利。真正在强者没有美丑之别,齐力才可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