芸芸众生,无人可不劳动。劳动有收获就感到幸福,若是享受劳动,便幸福加倍。
劳动所成就的,有物质上的幸福。
一个人从会走路,会做事情就开始劳动,初是为了自己,自己穿衣穿鞋,端碗吃饭喝水。自己的目的达成了,满足感便是幸福。到青年时代,从事的是脑力劳动,日日“两耳不闻窗外事”,全部精力投入学习,自己的知识日渐增长,付出的都有收获,自己便感到幸福。长大成人,上班充电,下班充实,衣食无忧,就是最简单的幸福。
不管何时,坐吃山空,守株待兔的人得到了,也不能说一定感到幸福。
古时候有位方丈,过着清苦的生活。他每天打扫落叶,擦净窗几,庙中亮亮的,他乐呵呵的。多年如一日,每天都在劳动,无一日停歇。别的百姓疑惑他日日如此,不觉得累吗?他却自道,“一日不劳动,一日不得食”,没有人逼迫他劳动,也没有人因劳动得到多余的回报,更没有人满足自己的私欲。自定规则,自己去做,是因为他享受这个过程,他享受躬身洒扫时滴下的汗珠,他享受擦净窗棂时内心的透明。落叶尘雾飞扬,眼眸更明过世间万物。他享受打理草木时见到它们渐而成长,内心充盈的满足。这种享受劳动本质的心态,便是从劳动过程中体会到了幸福,是精神上的幸福。
总有一些人不愿通过劳动而获得收益,大到贪官污吏,小到盗窃乱贼。他们的不义而富且贵,只会令他们担惊受怕;整天四处提防,惶惶不可终日。这样胆战心惊怎么称得上幸福。
只有当所有人都明白劳动的重要性,享受其过程,社会才美满。人不藏物,“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出于身,人皆以劳动创造社会,“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这就是最幸福的社会。但大同社会实现了,劳动所成就的是人格上的幸福。
林业工人知道,种树,或许是为了欣赏它的伟岸,但培育种植的过程,才值得纪念。因为穿越平凡的伟大,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