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就如流水一般,过得匆匆。六年的小学生活,许多事早已被岁月的流水冲刷地一干二净,但是,在我的脑海里仍有一件事令我记忆犹新。
那是一个雷雨交加的下午。天空中的黑云仍没有散去,雨下的不亦乐乎。教室里,老师从课本底下抽出了一大沓试卷:“这是今天的家庭作业,现在提前发下来。强调一下,不许在课堂上写!否则,后果自负。”说罢,便用疲惫而又严肃的双眼扫过整个教室。教室里一片寂静,就连弹簧掉到地上的声音都能听得到。
拿到作业的我一心窃喜:好不容易有一次这么早发作业的机会,何不早些写完它呢?这样写完作业回家,不就可以看看书、练练字了吗?正这么想着,天上一道明亮的闪电“撕拉”地劈下来,似乎又在提醒我老师的警告:不许在课堂上写作业。这下好了——我心里似乎有两个小人儿在打架,谁也不肯让过谁。
最终——经过激烈的“打斗”,我还是抑制不住内心的冲动,“写作业”小人赢得了胜利。我小心翼翼地从抽屉里抽出了发下来的作业,一边用侧眼瞄着老师,一边又拿出笔如饥似渴地写起来……“啪!”突然,一个清晰的响声从我耳边穿过,我吓得像从油灯上掉下来的老鼠,从椅子上“噗通”地站起来,以为是老师发现了我的“偷窃行动”。扭头一看——学校不远处的一棵大树被劈着了,树冠上还冒着一缕缕黑烟。俗话说,做贼心虚:老师在帮助同学解答问题,没有发现我在“做贼”,反倒这一站让老师发现了我的秘密。“小洋同学今日在上数学课时偷写作业,故额外'奖励'抄写作业三份!”我后悔极了,可是大局已定,为时已晚。
做人做事,不要总是想着投机取巧,更不要想着做了亏心事还不被“逮捕”。这一切,都会遭到社会的报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