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经常和陌生人讲话的,可是那天我整整跟你说了一天的话,跟你说话的时候莫名其妙有一种开心的感觉。
我现在之所以还记得你,是因为你那乌黑光亮的头发,那长长的头发像瀑布倾泄而下,就如童话中的长发公主,我们这里的人头发都是金黄色的,你在满大街的人群中,一定是百分百的回头率。
从和你的交谈中,发现我和你有共同语言,你喜欢读林海音的《城南旧事》,而我也喜欢《城南旧事》欧洲译版,我虽然对中国的作家不了解,但是我对林海音这个作家异常地喜欢,因为她的语言生动形象,格外亲切,你给我一讲,我就更加的了解她了。你还喜欢凡·高的画作《向日葵》《星空》,我也喜欢;你喜欢喝卡布奇诺,我也喜欢唱它,因为它回味无穷。
还有一件事情,我现在想想就后悔死了。这件事情就是:我们既然爱好相同,就应该留一下电话便于以后好连系,可是我却没有要你的电话号码。之后,我找了你三次,可是都没有找到你,然后我发了这张寻人启示,可是再也没找着你。
我想对你说:“认识你是我的幸运,希望你能看到我发的寻人启示,我需要你这个朋友,愿我们早日相见!”
不管你记不记得我,我反正会永远把你放在心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