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只有一次,对谁都是宝贵的。法律,是保护生命的一条捷径。只要守法,法律,就可以保护你。好人终究有好报,恶人终究有恶报。
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邓小平说:“我们这样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组织起来呢?一靠思想,二靠纪律。”是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我们天天看新闻,天天发生安全事故。你难道就没有什么感想吗?多少人都是因为没有遵守法则,才被死神拉去做囚徒。我们生活中处处都有法律,人人都要遵守。毛主席在延安的时候,毛主席去医院看望关向应政委。两人愉快的在病房里交谈起来。护士进来说:“同志,医生吩咐,病人要安静,不能会客。”毛主席谦和的说:“对不起,小同志。”随即辞别关向应离开了病房。
有一次,刘少奇同志去散步,走到某炮兵阵地,想进去看看。站岗的战士不让进。随行人员上前对战士说:“少奇同志想去看看阵地。”战士认真地说:“上级有规定,要有上级指示才能看。”随行人员很生气,少奇同志却没有生气。反而笑着说:“回去吧!”说着就往回走。一边走一边告诉随行人员:“回去告诉那个战士的领导,不要批评他,他做得很对。”后来部队领导知道了,要批评那个战士,少奇同志再次让工作人员转告部队领导:“这个战士认真执行规定制度,不但不应批评,还应该表扬。”
你看,国家领导人都要遵纪守法,我们能例外吗?
祖国是哺育我们的母亲,是生命的摇篮。我们应该遵纪守法,保护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