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时间就是这样,像水一样握不住,像光一样摸不着。
一眨眼,她就离开我两年了。
我没有数我们认识多少日子,不是我懒得数,而是我不愿去数。
我无法忘记她蓝色的眼瞳,黑色的头发,我还记得她挑衅的眼神,蓝色的眼瞳中永远包含着骄傲、狂野、自信和狡诈,我还记得我曾经问过她一句话:“英国人不是金发碧眼的吗?“她摸摸我的脑袋,略带忧伤地说:”不是每个英国人都这样的,“至今,我也理解不了她为何忧伤。
我还记得她居高临下的样子,那天,几个六年级学生在欺负一只小狗,我抱着那只狗,说:“你们不许欺负她“,为首的踢了我一脚,说:”滚!“一个身影跑过来,一脚踢到那男孩的心脏部位,又连续踢了拎一个男孩一脚说:”谁滚呢!”三个男孩连连点头说:“我滚,我滚!”抱头鼠窜的跑了。
时光匆匆,到离开的时候,也只是给了我一个拥抱,一句我在北京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