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剖学是一门很深深奥的学科,是一个法医必学的课程,可这是因为需要,如果不是需要,谁愿意把一个死人开膛破肚?我也解过一次剖。可是因为这次解剖让后来的我感受到了深深的罪恶感。
那天,我和一个朋友在田野里撒欢。蓦然,我们在地里看到了一只蜜蜂。不知为何,它尾巴上的针不知哪去了,也不知道飞走,只在地里爬行。
我和朋友把它抓起来,逗了好一会儿,朋友突然说道:“我解剖过很多蚊子,还没解剖过蜜蜂呢!要不要我们把它给解剖了?”我拍拍手,乐呵呵地说道:“好呀!”
我们立即跑回家,接了一小点水,这是让它保持清醒,不至于昏过去用的,后来我们才知道,这是活剖,是世界上最残忍的事之一。我们把它摁到桌子上,拿来一根棍子,按在它的一条腿上,然后用力一扯,那条腿就被活生生地扯下来了,然后把它放入水中,又拿出来,如法炮制地把它的六条腿都撕下来了。此时的它已近乎昏厥了过去,它的尾部一抽一抽的,蜷缩了起来,整个尾部由原来的黄色变成了红色。它竭力想要翻过身来,要逃走,可每在要成功之际,都被我们重新翻过身去。我们看着它的挣扎,不禁在那捧腹大笑,我们又接着把它的翅膀卸了下来,这会儿它是完全失去了逃跑的能力。似乎知道了已无法逃走,它也放弃了挣扎,只是身体因为剧烈疼痛而抑制不住地颤抖,从它的成千上万只复眼里,每只眼里都透露着绝望,可这只能引起我们的大笑而已。
玩够了,我们把它用绳子系了起来,携着夕阳扔了下去,这夕阳仿佛意味着它生命的终结。
后来的我不禁为这件事感到耻辱,难道它们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吗?我想无论任何生命都值得被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