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读三年级作文合集7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三年级作文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三年级作文 篇1
读了《蔡顺拾椹》这篇文章后,我懂得了孝顺父母的美德,便决心成为一名孝子。
这篇文章讲的是,在连年兵祸期间。百姓流离失所,蔡顺和他相依为命的母亲过的很艰难,为了生活,蔡顺出去讨饭,忽然发现有一片森林。地上落了不少桑葚,蔡顺连忙捡起,把黑紫色和青红色的桑葚分开放,士兵遇见很奇怪,便问其原因。蔡顺说黑紫色的是成熟果子给母亲吃,青红色的发酸给自己吃,母亲年纪大了眼睛不好使,怕拿错。
故事中的蔡顺孝顺母亲与现实中的有了妻儿忘了娘形成鲜明对比。我的母亲很烦,每次一上学前就对我说:“好好学习,注意身体。在学校好好的,别调皮……”我听了忙打断说::“好了,我知道了,每次都说这些,烦不烦啊!”母亲听了欲言又止,只是沉默的把我送到车站,离上车前只对我说:“在校好好的”我点了点头算是应答,车子开出一段距离后,我从车窗探出头,看见母亲果然还在那里默默的用目光送我离去。
我知道,母亲的罗嗦是为我好,但嘴上还是忍不住地打断她说她烦,每次回家总是做好多好多吃的给我,恨不得满汉全席,我知道母亲是爱我的。感谢《蔡顺拾椹》让我懂的孝顺。
读三年级作文 篇2
我最大的爱好就是阅读。阅读可以积累好词佳句,可以提高写作能力 。阅读各种各样的书籍,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
我从三四岁就开始读《宝宝识字》《看图识字》。小小的我翻着一页页色彩鲜明的图画,认识一个个方块文字,每次在亲戚面前炫耀后,都会得到物质的奖励或精神的鼓励。
我上小学一二年级时已经积累了很多汉字,妈妈给我买来拼音版的《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等等。《丑小鸭》让我知道:只要是天鹅蛋,就算生在鸡窝里也不怕。《皇帝的新装》中那个愚蠢的皇帝笑得我肚子疼,《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让我明白困境中多思考,智者必胜……阅读童话使我学会了明辨善恶是非。
去年寒假妈妈给我买了《稻草人》《没有秋虫的地方》《百万纪念文集》《少儿百科》。每当我捧起书本,我就忘记了一切,感人的童话,曲折的小说,优美的诗歌深深的吸引了我。
现在,我每天都要阅读,阅读让我感到舒适安静,阅读充实了我的童年生活。
读三年级作文 篇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莎士比亚,这话还真没错,书就像我走的阶梯,而且我看了书就像吃了营养品一样,让我一直进步,这让我喜欢读书了,就像一对形影不离的朋友。
不过,我是从什么时候读书的呢?这就要从我的小时候说起啦!小时候,我其实不大喜欢阅读书,我更喜欢画画,只因为有一件事改变了我不爱阅读的习惯。有一天,我在幼儿园看到一本书,这本书有许许多多的画,我看这些画,看的聚精会神,后来我慢慢也开始看下面的字了,嘿!你别说,文字的内容把画讲述的更清楚,挺有意思的!
我也不记得是哪一天了,只记得,有一回我开始看长篇小说了,我陆续读过的书有《斑羚飞渡》、《疯羊血顶儿》、《装在口袋里的爸爸》、《101个神奇的实验》、《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等书。
最令人难以忘记的那一天中午,虽然外面烈日炎炎,却阻挡不了同学们的脚步,只有一部分同学留在教室,其它人都选择了去阅读室看书,猜猜我在干什么呢?当然不会错过看书的机会啦,我正读到高潮——羊群又一次抛弃了血顶儿,第二天,羊群到了大霸岳,山顶上又只剩下血顶儿和黑母狼,醒来的黑母狼,一眼发现了没有羊哨兵,只有血顶儿,心想:“正是好时机,悄悄的把血顶儿干掉!”
还有一回,已经下午放学了,我却正在读《斑羚飞渡》,只有几个同学还在教室里,而我正聚精会神的看书,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觉得好安静,怎么没有声音了呢?抬头才发现空荡荡的教室里看不见其它同学的身影,我才意识到该回家了!
阅读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很多新的知识,让我更聪明,更明智,我爱阅读!
读三年级作文 篇4
读书是一件能使我放松心情、开心、清醒头脑的一件事。愉快的寒假到了,我可以阅览更多的书了。
我喜欢动物、探险、侦探这些类型的小说,比如沈石溪的《狼王梦》;雷欧大叔的《查理九世》和青山刚昌的《名侦探柯南》。
《查理九世》特别有趣但又很惊险,讲的是四个小伙伴和一条狗共同探险的故事。当我读到他们遇险时,我的心就随着故事情节紧张起来。当我读到他们胜利时,我就觉得自己也是其中一员,一起欢呼,心里不知有多高兴。我从中学到了,探险一个人是完成不了的,只要大家团结起来,这个任务就一定会成功。
《名侦探柯南》是一部探案小说,讲述的是一名高中生侦探——工藤新一慢慢变成了小孩,为了不让别人发现,就取名为柯南,帮助毛利小五郎办案的故事。当我看到柯南被杀人凶手绑架时,我的身子就微微颤抖。当柯南抓到凶手时,我就会突然手舞足蹈。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爱读书,读更多的书。
读三年级作文 篇5
真好,妈妈终于答应给我买我梦寐以求的《心灵鸡汤》了。从书店的营业员手中接过书,我爱不释手。刚一回家,我以刘翔跑步跨栏般的速度,冲到我的房间,关上门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的从我的`眼皮底下偷偷地溜走了,不知不觉地就要吃饭了,妈妈喊我几遍见我都没有反应,便使出了江湖早失传的“河东狮吼”来,可我正在书的世界遨游,压根没听到妈妈那种狂吼的叫声。妈妈生气了,便冲出客厅来到我的房间,重重地打了我一屁股,这一打,硬生生地把正在书中遨游的我给拉了回来。妈妈几乎是欲哭无泪地对我说:“你这孩子,都这么大了还不听话,以前可比现在听话多了……”我急忙捂住耳朵,心想:这时的妈妈和西游记里的唐僧是一样的。于是,我赶忙跑到客厅去吃饭。
吃晚饭,我一溜烟地跑到房间又打算重新进入书的世界,猛然发现书没了,我十分着急,便打开衣柜,一通乱找,没有!我又打开一个衣柜,啊!找到了。我把书拿出来,一看,原来是《格林童话》,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在打开第三个衣柜时,突然发现我的《心灵鸡汤》,我怕被妈妈发现我已经找到了《心灵鸡汤》,便打算晚上十点再看。
我熬过了一个下午,吃完晚饭,我又开始了漫长的等待,这时的我才知道时间是多么的漫长。
九点了,我躺在床上,因为可以看书了而高兴,合不上眼。时光又过了一半,看了看闹钟,啊,十点多了,我一个鲤鱼打挺,小心翼翼地关上门,打开台灯,又翻开了心爱的《心灵鸡汤》,一页,两页,十分钟,二十分钟,一个小时,终于看完了,我伸了伸懒腰,正准备睡觉,突然发现妈妈就在我的眼前。
妈妈一字一顿地说:“这本书暂时交给妈妈管理。”这是的我体会到了失去心爱的书的滋味。
读三年级作文 篇6
《我在逆境中长大》是一篇讲述了作者爸爸因为她是女孩而从不关心她,她生病时,爸爸希望她死了,再要个男孩,妈妈为了“我”和爸爸离婚。然而,妈妈工资低,身体又不好,“我”非常懂事,用平常一点,一点攒的零花钱买了薄荷糖给妈妈,后来“我”用优秀的成绩抚慰了妈妈,也告诉了爸爸:女孩子照样有出息。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深深的震撼了,我想:我从小就被家人捧在手心里,奶奶总说:“咱们家就靠你挣点面子了。”由于哥哥贪玩,姐姐初三后就不想读书了,家里每个人都希望我好好学习,为家里争光,从小就可以要什么有什么,懂事的我小学里成绩优秀,多次被老师表扬。上了初中,我发现自己数学下降,当考下试来哥哥名次下降了,可分数上升了10多分,大家让他再努力些,我分数上升了一点,名次下降了许多,大人们都开始说我,自从看完了这篇文章,我觉得自己和作者比起来差远了,她懂得照顾妈妈,我呢?她会洗衣做饭,我呢?她能……
看到这样一个人物,我开始思考,俗话说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开始锻炼自己,帮大人干家务,参加一些比赛,失败了我不会像以前那样去怪谁,毕竟人要经历的挫折有很多,这样才能让我长大,我要像作者一样坚强,不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一次,我数学只考了68分,我很难过,我从没考过这么低,我怪自己平常不用功。我也可以换个角度想,我记住了这一次失败,总结好经验,再努力取得好成绩,这时候我长大了。
我要把一次成功看作前进,把失败看作一副良药,在这样的环境中超越自我!
读三年级作文 篇7
清代袁枚的《黄生借书说》中说:书非借不能读也。然而,我却觉得:书,还是买来读为好。
借书,如同夺他人之所爱。捧书在手,如饥似渴阅读,与作者产生了极大的共鸣,有了深深的感通之情,可是,也只能望书兴叹,不敢提笔勾画,任兴奋的眼光无奈地从字里行间滑过,任闪烁碰撞的思想火花流星般转瞬即逝。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唯恐脏了破了丢了烂了,不得深入读,只剩下做“护书使者”的份儿了。
当然,也可以做摘抄、写感受,捡拾一些散乱的珍珠,把中意的好词佳句、精彩片段挪到本子上,把冲撞心扉、不吐不快的读书感想写成读后感记下来,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但,始终觉得,有些文字离开了特定的、原有的语言环境,就如同无本之木,失去了滋养它的土壤;如同对一个完美的人儿进行了肢解,破坏了她的花容月貌;如同堵截了淙淙的流水,再无流畅欢快的感觉......将书归还了主人,多日以后,再看到这佳句美词,回忆它曾经带给自己精神的愉悦,再想一览享受,却已无可能。“暮霭沉沉楚天阔”,此去经年,哪里再去觅得芳踪?内心里立刻盛满了遗憾,痛人心扉,犹如与知音失之交臂。
若,把书买回家中,则再无此憾事和局限。或饭后,或睡前,斜倚枕畔也可,端坐桌前也可,翻开书,只需一笔在手,勾勾画画、加加添添、随心所欲、痛快淋漓。一气呵成看一遍,粗识浅解,那么就接着看第二遍、第三遍......何时放下只用视心情而定,看喜好而说。过罢瘾,将书束之高阁,便慢慢回味咀嚼,只觉余香悠长。时光流转,几近淡忘之际,蓦地想起某个场景、某一情节、某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重新翻开书册,再度寻觅那怦然心动的语句,何其惬意啊。
记得当年曾经看过一本书,是同学借给我的,开始也不以为然,没想到一看竟特别喜欢,一口气读到了凌晨4点,实在受不了了才放下,第二天读完后,又不顾一切在书的扉页上写下了自己的感想和心得,明明知道书本不是自己的,可是不吐不快,至于当时写了什么,已经全然没有一点印象了,只是凭少年意气发点评论吧。以后对此书念念不忘,迅速购得一本,翻烂后又购得一本,放在枕边,时时翻阅,如同享受美味佳肴。
数十年过去了,好想再看看那心潮澎湃时刻洋洋洒洒写下的内心写照,却再不可能——那本书几经辗转,估计早已不见踪迹了。自此,每看到中意的书籍,即慷慨解囊,购回家中,随时品味,随地翻阅。与一开书店的相熟,去购书时她总是好言相劝:“别买了,省点钱,拿去看吧,只要保存好就行,看完了拿来我还能卖。”我却微微一笑,婉言谢绝,执意买走。
——读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更是为了品味。浅尝辄止,远远不够。买书回家,其乐无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