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吃晚饭的时候,听见爸爸和妈妈在说去年的高考题目《可为与有为》。我问爸爸是什么意思,爸爸说:“可为就是做应该做的事,有为就是把这件事做到最好。”
我忽然想起了爸爸给我买的一本书《雷锋的日记》。里面讲述了雷锋叔叔的故事,雷锋叔叔虽然做着不起眼的工作,但是他的心中时时刻刻想着别人,不怕吃苦、不怕吃亏。他的“傻子精神”和“螺丝钉”精神,就是雷锋叔叔的“可为”。解决了别人的一切问题,就是雷锋叔叔的“有为”。
雷锋叔叔的故事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作为一名三年级的小学生,我的“可为”就是好好学习,学更多的知识,将来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我的“有为”就是把学到的知识用在可用之处,做好每一件事,努力成为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小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