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起童年的往事,有一件事让我哭笑不得。
有一次,表姐打开她的手机,让我看我自己才几个月大的时候做得一件趣事——啃脚趾头,那时候,我白白的,胖胖的,像小肉团,像大雪球,然后啃着自己那肉嘟嘟的脚趾头,刚开始,我一定说不是自己,直到表姐把这件事从头到尾讲了一遍后,我才确定这是我干的,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觉得很好玩。
当时表姐讲完后,我也把脚趾头用力往嘴中塞了,“我还可以变回小时候吗?”我问,“不行了,”表姐回答道,“现在你已经被太阳晒黑了,也瘦了,而且你看你塞得多费劲啊!”我嘟着嘴巴说:“不要,不要,我就要变回小时候。”我一边说一边拼命地低下头,掰过脚趾头往嘴里送,表姐怎么拦都拦不住,只好看着我费力地**趾头,她沉思了一会儿,把我拍了下来。
每次想起童年的这件事,我都会哭笑不得的,现在的我,可不会干这样的傻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