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身穿棕红色的衬衫,戴着银色的帽子;它,十来厘米的小身材,肚子里面满满的墨水;它,头尖尖的,经常被人倒着用。你们猜着它是什么了吗?对了!它就是我的好朋友——钢笔。
有人的珍爱之物可能是珍贵的首饰珠宝,可能是值钱的钻石金币,但我的,只是一直普通的钢笔。不,它对我来说,是不平凡的。你们可别小瞧它,它是我姑姑送。姑姑远在老家,我看见这只钢笔,就好像看见了姑姑的笑脸呢。这只钢笔的笔身还印着“提笔即是练字时”这句名言,时刻提醒着我,要写一手好字,一手漂亮的好字呢!
有一次我从笔盒里拿出这只钢笔准备练字时,刚一握笔,感觉全身都浸在了字的海洋:一股清流走遍全身,我感觉我在字里行间跳舞;清流从指尖走出,流到笔尖;再从中出来,到纸上……啊,这种感觉,令人从中无法自拔。我写了一首李白的《赠汪伦》,和刘禹锡的《陋室铭》,感觉心情舒畅,非常爽快。只有这支笔才能让我有这种神奇的感觉。
每当我想起这支笔时,我都会找出来摸摸它,擦一擦它身上的灰尘。这支笔,带给我很多的陪伴和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