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真的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告诉我们太多道理。所以,我们很爱书,爱书的程度恐怕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
在家乡游玩的时候,我唯一想用来娱乐的——-书,在那看书时间少,要不就去帮忙买一些东西,要不就是照管哭闹的弟弟,一点时间也没有,有天,我买了一本很有趣的书,读着读着,我好似什么都忘了,什么事都不知道,外面的汽车声,鸟叫声、说话声都感觉听不到了!还有弟弟的哭声。我越读越入神,仿佛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了,是书中其中一位角色,四周很安静,静得吓人!等我回过神来!啊!哭声、鸟叫声、电话声、汽车的鸣笛声……那一天,我得到了训斥……唉,今天真倒霉。
晚上,要睡觉了,我的心里却想着那本没看完的书,念念不忘啊!最后,我做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哪怕挨训斥我也要把书拿过来接着看,我悄悄去客厅,那本书好像有神力一样,我竟可以在黑暗中这么轻而易举拿到它。我讨厌这种感觉,跟做小偷一样,但是为了书……我轻轻跳上床,拿出手电接着看,我在想白天我已经看到269页了,我也不知道读了多久,我的眼皮越来越重……我睡着了!早上醒来,发现床上摆着一本书,那是我那本有趣的书,边上还有一个没电了的手电筒!我才想起来,是我昨晚看的书!
我很喜欢这读书的味道,也很惧怕到客厅偷书的感觉,我怕被家人发现,可没办法,这就是我,热爱看书!因为,我知道读书增长知识,帮助我们写作提升,最后,我想说,我爱书!爱这奇妙的读书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