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四年级作文

2021-10-18 05:29:21
精选我的四年级作文汇编十篇

精选我的四年级作文汇编十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四年级作文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的四年级作文 篇1

大家好!我叫庄世龙,今年八岁,上小学二年级。我的身高1、25米,再把那里个头虽然是倒数,但是学习成绩却是名列前茅。大家送我雅号:一根葱(聪)。

在班里有不少同学都很迷信我。比如:赵泽禹经常拿着本子,追在我的屁股后面要我签名,他还说:“偶像,偶像!签名,签名!”搞得我真有点不好意思。不过,我还有自己的偶像,它们是周杰伦、刘德华、成龙等,其实,真正的偶像是我自己!

我的爱好很广泛。比如:武术、拳击、奥数。尤其是奥数题我一做起来就没完没了的。

我在家里是个乖孩子,有时间,高兴了,我就帮助妈妈做家务活儿。例如:扫地、拖地……每次做家务我都觉得非常轻松。

我最大的优点,遇到事情爱动脑筋,爱思考,别忘了,我可是一根葱啊!

我也有最大的缺点,自制能力比较差,上课的时候爱走神儿,为了这个经常挨批评。

这就是我,你们喜欢吗?

我的四年级作文 篇2

自从小猫灰毛失踪后,我心里总是空空的。看见别的小猫就会很伤心,总想着能拥有一只可爱的小猫。

经不住我的哀求,妈妈只好向同事要了只金黄色刚满月的小雌猫,这下我可高兴啦!

只见小猫小心翼翼地从纸箱里探出它像雪一样白的小瓜子,接着是粉红的小鼻子,它轻轻地叫了一声,又四下张望了一会儿觉得安全了,于是,它把整个身子都移到了纸箱上,“啪!”纸箱被小猫压在了地上,小猫惊叫一声,翘起自己尾尖带白的小尾巴钻入沙发,再也不肯出来……

我探下头去,向它招招手,没想到它放了一个大臭屁,这屁简直比黄鼠狼的屁还臭!气得我大叫:“你这小坏猫!”

白尾巴虽然很胆小,爱放屁。可它是那么可爱。有一次,它在我床前睡着了,小脸上的胡须一动一动的,啊!白尾巴,你一定在做梦吧!我轻轻抚摸着它光滑又柔软的皮毛,不由得想起灰毛在失踪前一个月的时候,它的皮毛也很光滑,他已经当爸爸了,可是,灰毛,你为什么要舍弃那些可怜的猫宝宝呢?突然,白尾巴醒了,只见白尾巴轻轻地打了个哈欠,漫不经心地转过身,伸了一个懒腰,蹦着去吃饭了。

小猫,你真可爱,我要呵护着你,永远,永远。

我的四年级作文 篇3

今天,中队长下发了一次魔方比赛的奖状,我们年级才几名同学获奖,我的好朋友——高天一就获了奖,走近一看,是三等奖……

学校召开魔方比赛,我们班许多名同学都踊跃报名,高天一也不例外。许多同学报完名后,整天无所事事,既不练习魔方,也不学习魔方。可是,高天一每天练习魔方。一开始,它一边看着公式纸,一边转魔方,动作还不太娴熟,有时候转错了一步,导致将刚拼好的一层又打乱,他就会惋惜地叫一声:“哎,又乱了。”然后继续转魔方。后来,他渐渐熟悉起魔方了,看着公式转,基本不会转错了。在当我们要夸赞他时,他不满意地回答到:“我现在只能看着公式恢复魔方,但这还不够,因为在学校魔方比赛时,学校一定不会让我边看公式边还原魔方的!而且,看着公式还原魔方不是我的真本领,只有我不用看公式,就能还原魔方时,那才叫我‘真会’转魔方了呢!”

自从高天一下定这个决心后,他便一直向这个目标“前进”。一开始,他还是看着公式转魔方,可是,渐渐地,他更加熟悉魔方了,能背几个简单的公式了,最后,由于他一直坚持不懈地努力,终于可以不看公式转魔方了。

很快,魔方比赛开始了。高天一出色地完成了比赛……

这就是坚持不懈的高天一。

我的四年级作文 篇4

在这个世界上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有一个自己所喜爱的事物或者爱好。当然我也有,那就是──游戏。偶然的一次,我的同学让我接触到了游戏,我刚开始时,我不大喜欢没什么意思,可是我渐渐觉得游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游戏中的动作、心情……都非常有意思,甚至比生活中的还要精彩。这就是我喜爱游戏的原因。

其实很多人都把游戏看的得肤浅没有用,但我并不这样认为,我觉得吧,人看一件事物吧要看得深入。我打自接触游戏之后我改变了很多游戏可不只是简单的一块游戏,在游戏中队友一但受伤,必须去保护他,团队需要合作,保持一直,不能内讧,这就是我在游戏中所学到的东西,也就是固结精神。在游戏中我还收获了许多快乐与喜悦,在游戏获胜的一刻有些人可以为此开心一整天,我在游戏中也认识了许多志同道合,喜欢游戏的人,他们可以在我开心和我一起,在我伤心时安慰我,我便满足了。这就是我喜欢的虚拟世界。

我希望可心有更多的人去真正的了解游戏,理解游戏,爱上游戏。同时我希望自己永远喜欢这个虚拟世界!

我的四年级作文 篇5

春夏秋冬,无论多么炎热,无论多么寒冷,那个人都在默默的工作着,无私的奉献着。

街道上,小巷里,马路旁经常会有清洁工的影子。我们小区就有一位这样的人,每天天还没亮就起床,她便会出现在院子里,趁着人和车都还少的时候,尽快把地扫干净,当人们上班时,会带给大家一个舒适的好心情。

有一天,天空中突然下起倾盆大雨,薄雾笼罩着街道。从远处着,有一个模模糊糊的身曩,当她走的近一些时,才发现左手拿扫把,右手提着垃圾桶,认认真真地工作着,我忍不住跑上前去问:“阿姨,您每天早上五点起床,晚上十点才回家睡觉,难道您不累吗?”阿姨微笑说:“孩子,我们虽然累,但是每当我想起能给你们一个干净卫生、舒适的环境时,我们就像付于很大的使命,个个都是精神抖擞,不怕苦不怕累。”

望着她执着又高大的身影,我陷入了深思中,这不正是顽强的毅力,刻苦的真实再现吗?我在心中为清洁工阿姨竖起了大拇指。

我的四年级作文 篇6

在我所有的朋友中,我最喜欢的是xxx。她胖乎乎的脸蛋上中嵌着一双明亮的眼睛, 忽闪忽闪的,高高的鼻梁下面长着一双樱桃小嘴,每当她笑时,小嘴边就会出现可爱的小酒窝。她不仅可爱还乐于助人

记得有一次,放学后,我们都留在教室里做练习题,一道题让我犯难,着急地像热锅上的蚂蚁,我转头一看,看见安琪还在埋头思考,我走过去问她这道题该怎么做,她放下书,耐心地给我讲解,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虽然我懂了,可她还剩下很多练习题还没有做,我惭愧地低下头。顿时,她握着我的手说;我们是朋友嘛,朋友不就应该互相帮助吗?没事,不就挨顿打吗,值得。我激动地流下了眼泪安琪无论有什么事,都要去书的海洋去游览一下,有一次,她看书看得住迷劳动,她妈妈叫她吃饭,她才不舍地放下书,去吃饭,因此我班就送给她一个小雅号;小书迷。

xxx可爱聪明,乐于助人,我喜欢她。

我的四年级作文 篇7

妈妈总是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有耕耘才会有收获”。以前,调皮的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经历过上次那件事以后,我明白了这句话……

记得那一次,我和伙伴们一起去爬山,我们哼着歌,高高兴兴地走来走去,突然,我们隐隐约约地看见一座独木桥,这座桥很奇怪:它既不像索桥那样走起来摇摇晃晃,也不像石桥那样结结实实,它是由一条竹梯子简陋地搭在那里,而下面就是“万丈深渊”。我一往下看,就冒了一身冷汗,当我一抬头发现小伙伴都走到对岸去了,他们正在鼓励我,说不过去就是小狗,两个想法一直绕着我的心:一定要过去;还是不过去好,万一摔下去了就得粉身碎骨啊!突然,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说:“哥哥好胆小啊!”这句话像刺刀一样深深插进我的心里,我心里说:骂谁是胆小鬼啊!于是我硬着头皮走上了“桥”,我强烈地感受到:我的心不听话似的上窜下跳,我试着让心平稳下来,可刚一平稳,我就又看到下面的深渊,吓得我突然“超常发挥”一下子跑到了对岸,再回过头来看那桥,原来我是可以走过来的啊!伙伴们都为我鼓掌,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这一次,我终于知道:要勇于去面对困难,才能战胜它!

我的四年级作文 篇8

我这人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嘴馋。而我这只“小馋猫”最爱吃的要属羊肉串了。一听到“羊肉串”三个字,我就会垂涎三尺。嘿嘿,可别笑我贪吃哦!

上周六,舅妈带着表妹来我家做客,受到了我家的热情款待。我特别喜欢舅妈的原因之一是她平时有一个吃夜宵的习惯,这与我的“贪吃”不谋而合。晚上,舅妈出去不久就回了,那时我们已经睡觉了。忽然羊肉串那诱人的香味将我和表妹从温暖的被窝里“拉”了出来。我和表妹冲到舅妈面前一看,好家伙!真是羊肉串,顾不上问好,我拿起一根羊肉串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啧啧,真好吃!羊肉串鲜香可口,妙不可言,让人吃一串,这味道十年都难以忘怀。这时,一股辣味直冲心头,辣得我鼻涕直流。我连忙抓起水壶,“咕嘟咕嘟”地喝了半壶水,嘴里那爆辣的滋味才消失。令我没想到的是,表妹和我志趣相投,也是一个“贪吃鬼”,最爱吃的也是羊肉串。于是,表妹抓住我去喝水的机会,马上抓起两根羊肉串有滋有味地嚼着。我默数了一遍,发现只有五根了,立刻拿起三根大吃起来,表妹不甘示弱,啃着剩下的两根羊肉串。不一会儿,那把羊肉串都变成了一堆竹签,而我和妹妹弄得鼻涕眼泪一块流,连平日里爱装淑女的妹妹也全然不顾自己的形象,我们俩你一口我一口地将水喝了个精光,还漱了两遍口,睡觉时,舌头还火辣辣的。可我们姐妹俩非但没与羊肉串绝缘,反而更喜欢它了。嘿,这羊肉串你还没吃进嘴里,就有一种非同一般的感觉呢。

怎么样,羊肉串的味道不错吧!下次你来湘乡的话,我一定请你吃个够。

我的四年级作文 篇9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都不要挤,请排好队,这次书的数量很充足保证大家都能买到!”保安大声地喊到。知道今天为什么这么热闹吗?告诉你吧,是因为我又写了一本新书名叫《一座城池》,是继我的成名作《石根深处有灵犀》之后的又一部长篇小说,今天就在我的家乡锦州的国际会展中心举行签名书友会。

我现在是小有名气的青年作家,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家里写作,有时出去采风。我还是老样子,儿时的朋友还能从人堆里一眼认出我。和上小学时差不多,圆乎乎的脸上有一双稍小的眼睛,睫毛还是微微上翘,两个大耳垂更大更厚实了,只是身材有所变化,变得高挑挺拔,不像小时候一看就是个小胖墩。我的穿着舒适得体,并不是古板的西装领带,而是简洁不失正统的休闲装,让人一看就是新时代的时尚作家。我还住在锦州,因为这里的一草一木都牵挂着我的.心:有我儿时的伙伴,有我的母亲我的恩师,有看着我长大的古塔和映着我笑脸的小凌河水……《一座城池》写得就是锦州未来的发展。

因为写书我已经成为了百万富翁,但我不喜欢一有钱就过奢侈的生活。我不浪费每一分钱,我给很多贫困山区的小学校捐建了图书馆,让那里的孩子们课余时间有书读。写作之余我会背上行囊,拿着我心爱的吉他去远行:我去过非洲大草原与土著人跳舞,我去过莫斯科红场喂鸽子,我去过大堡礁晒太阳,我也到过布达拉宫静心打座……

在电脑前刚刚又完成了一部书稿,正要好好放松一下,妈妈的一声:“还不起床,快迟到了。”使我忙睁开了眼睛。噢,原来这一切还都是梦想。这是个美梦,但并不是泡影,我一定要让它成为现实。我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使未来的我不被生活所迫,不被工作所累,不被金钱所牵制,这样的生活才有意思,这样的人生才有意义。

我的四年级作文 篇10

我姑姑家的小狗叫逗逗,因为它经常逗得我们全家哈哈大笑,所以它叫逗逗,你觉得这个名字好听吗?

逗逗的耳朵长长的,搭在它可爱的脸庞上,像扎了两个小辫子,它的毛卷卷的,像披着一件金黄的卷毛披风,逗逗的威武霸气简直是狗族中的小王子。

逗逗虽然帅气但很调皮。

一次, 我来到姑姑家,逗逗立马跑过来,扑到我身上,叼着它的狗骨头,摇摇尾巴,想我和它玩,我答应了,我悄悄的把狗骨头换成球,我一丢,逗逗似一阵风,嗖地跑过去,结果它失望地回来,望着我,那眼神仿佛在说:“主人,你丢的不是骨头吗?怎么变成球了呢?”我禁不住笑了,逗逗好像知道我笑的意义了,趴在地板上睡着了。

我把刚出炉的狗骨头丢在它身旁,逗逗嗅到了骨头的味道,从睡梦中惊醒,连着汤汁一直贴到骨头的地方,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好吃吗?这是我给你的补偿。”看它狼吞虎咽的样子,我忍不住笑了。

怎么样?逗逗是不是很调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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