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就看见芦思奇里拿着几张小纸条说什么,就等这一天的话,因为正在排队进校园周围十分喧闹所以我也就没太注意了。等到“大事播报课”早自习的时候老师手里拿着芦之前拿着的纸条对我们说了他与陈艳雨同学猜测的一切前因后果。
芦有一个男生的小学同学平时遇见了也只是打个招呼。这可让一位被“青春期”怂恿而喜欢那男生的一位女同学打翻醋坛子认为她是在和自己“抢人”。能被青春期完全左右的人想来人品也不怎么样这句话正好与那位女同学契合。她开始通过各种接渠道向芦发个纸条,上面不仅有漫骂的话语对天一不好表现的讽刺某至调出她家里那些伤心事无恶不做其极!
从情理来讲这是一种极恶,这是人性的扭曲道德的沦丧!无法想象,这样一个十三四岁的初二女孩是怎么做出这种事的。从法律来讲更不能容忍,这是一妥妥的犯罪行为--校园欺凌。如果纸条交到警局且抓到她接下来的不仅是刑事拘留且有在案底上而不可磨灭的一笔!
我希望那个人可以悔改收起自己的坏心眼,不要等为时已晚才发现:自己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