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仓鼠
张筱涵
我家之前养了两只小仓鼠,在我睡觉的时候、看书的时候、写作业的时候它们就一直在跑步,讨厌!
当我看到了母仓鼠和公仓鼠打架的时候,我发现母仓鼠永远打不过公仓鼠,打完架后,母仓鼠又去咬了公仓鼠一口。
但,我看见了母仓鼠有宝宝的时候,我看见了母爱。
当母仓鼠有孩子的时候,它会尽力的保护好自己的孩子,不让孩子受到一点公仓鼠伤害。母仓鼠看见了好吃的时候会把好吃的先给自己的孩子吃,结果自己的孩子吃饱了,自己却消瘦了许多。
仓鼠也是一个爱干净的小动物,它每天早晨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弄的干干净净的,仓鼠不能碰水,所以有专门的浴沙,仓鼠就在里面滚两下就算洗完澡了,但有了孩子后,它每天早上醒来的第一件事不是给自己洗澡,而是给自己的孩子洗澡,等孩子们洗完澡后,自己才能洗。
我看见了母亲要对自己的孩子负责,连仓鼠都懂得保护自己的孩子,我们人呢?
我再也不敢讨厌仓鼠了。
篇二:狗
郑懿
我一向讨厌狗。每当我在写作业时,午睡时,或是看书时,小区里总是会有那么几只狗在那儿吵架;整个小区都安安静静,就它们在发出噪音,讨厌!
有些狗还像生气了的公牛那样霸道,见人就追。跑得快,你就可以躲过一劫;那如果跑得慢呢?这狗就会在你身上毫不留情地狠狠地咬一口,很疼!
但是,当我看完《黑木头》这本书后,我发现自己不知不觉的改变了心思,越来越喜欢狗了,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黑木头》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小男孩在一所小学里捡到一只流浪狗,因为它长得又黑又瘦,像极了黑黑的木头,于是小男孩为他取名为黑木头。小男孩有一个外婆,外婆一个人住在一套房子里,外公不在了,孤零零的,很是孤独。于是黑木头来陪伴外婆。刚开始,外婆对黑木头很是厌恶,但黑木头的忠诚与乖巧把外婆的讨厌洗刷的一干二净。一次,外婆晕倒在地,黑木头着急地叫啊叫,终于打开了门把外婆送进医院。最后,外婆痊愈了,可是黑木头却病倒了。
黑木头不顾自己,只为了救外婆,拼尽了全身的力气,把门给破开。这本书虽然不长,但是这蕴含了一个感人的故事,连一只狗都可以舍己救人,那么我们生活中那些小气的人呢?那些一看到别人受苦受难时就在旁边讥笑嘲讽人呢?难道他们连狗都不如吗?
我不敢再讨厌狗了。
篇三:我爱藏獒
龙奕辰
我一向喜欢狗,尤其喜欢那种体魄强健、忠诚老实,具有王者风范的大型犬——藏獒。藏獒原产于我国西藏及青藏高原,属于守卫犬种,对主人极其忠诚的秉性,对主人亲热至极,作为护卫犬忠实可靠。
藏獒尊贵威猛、威严肃穆,表情沉着冷静,眼睛炯炯有神,颈部的鬃毛像一条厚围巾一样缠在脖子上。它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它们世世代代在没有暖床、没有接产医、没有营养师调剂生活的日子里,披着厚厚的鬃毛,警惕地巡视在广阔的高原上。世代的生活养成了耐饥渴而斗志不减的高贵品行。藏獒在西藏被誉为“天狗”。西方人在认识了藏獒的神奇后,称其为“东方神犬”。
雌性藏獒每年初冬发情一次,但在海拔较低的半农半牧区,气候温暖,管理适当,则可春秋两次发情。一只藏獒的寿命约10-16年。大自然赋予了藏獒王者的气质,高贵、典雅、沉稳、勇敢。
我有一个住在云南的表姐,她们家养了一只小藏獒,刚出生一个月,但身子已经比一般的小狗要大,它最喜欢的玩具是磨牙棒和假骨头,它经常会跳上书桌,把纸揉成一朵朵“小梅花”,点缀在房间里的每个角落。它也喜欢在厨房里,挑一些吃剩的骨头给自己磨牙。
有志不在年高,虽说它才一个多月大,但是已经学会了保护主人。有一次,表姐牵着小藏獒出门,突然一只秋田犬蹦了出来,表姐害怕得不知所措,只见小藏獒嗷嗷叫了几声,跑到表姐的身边,不停地围着她转,那只秋田犬看到如此英勇的“守护者”,慌忙逃走,不敢回头了。藏獒不亏有“犬中之王”的美誉,连那么凶狠的秋田犬在它面前都吓得屁滚尿流、慌不择路!
我爱藏獒!它是我的英雄!
篇四:狼
李卓桐
我一向不喜欢狼,它的举止,是那么心狠手辣;它的叫声,是那么撕心裂肺;它的嘴中,也一定血腥的。狼,就是让人那么讨厌。但是现在,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狼之所以惹人烦躁,只是因为他那凶狠的外表罢了。但是它有那坚强不屈的心灵,和勇于团结的精神。
为什么马戏团表演中没有过狼表演过节目?因为,它们拥有永不屈服的心灵,它们在人类的逼迫下毫不退缩、宁死不屈,它们不想成为人类的俘虏。狼,不怕死,但它们忍受不了被欺压的感觉。为什么狼在鹅毛大雪中也能生存?因为,它们有许多条生命,因为,狼会团结。他们会听从狼王的指令,没有任何瑕疵。尽管是遇到了力量很强悍的动物,他们也不会畏惧,它们会用巧妙的配合,最终以弱胜强。狼,因为团结,它们依然能在风雪傲然挺立,生气勃勃。
狼——它们宁死不屈,团结一致。它们的姿态,在我眼中也变得雄壮威武了。
我不敢再讨厌狼了。
篇五:蚂蚁
王韵岚
我一向讨厌蚂蚁。
蚂蚁的残忍,简直不可想象,它们的“食谱”中,没有一个生物不在里面。小到一滴果汁,大到大象,都会成为蚂蚁的盘中餐。以它们吃螃蟹举例吧:当一只螃蟹闯入一群外出觅食的蚂蚁的队伍中,所有的蚂蚁一拥而上,工蚁爬上螃蟹软弱的关节,把软组织撕开。个头小的蚂蚁就钻进去,把螃蟹肉搬出来。就这样一只对蚂蚁而言巨大无比的螃蟹就被吃得一干二净了。
蚂蚁对食物散发出的甜的气味完全抵挡不住。蚂蚁的嗅觉可是许多动物的五百倍。当有一滴西瓜汁滴到地上时,嗅觉灵敏的蚂蚁早就闻到了,过了一会,蚂蚁们就奔走相告,呼朋唤友的蚂蚁蜂拥而至,贪婪地享受着从天而降的西瓜汁。我看到了就特别心烦,但又不忍心踩死它们。唉!怎么办呀?
可是,现在我改变了想法,我看到了团结协作和勇敢牺牲和勇敢牺牲的蚂蚁群。
蚂蚁的团结协作体现在它们觅食、抵抗危险中。在觅食过程中,总有一些障碍。比如蚂蚁从树上的一片叶子到一片子时,无私的工蚁便为蚁群搭一座活的桥,一只又一只的工蚁勇敢地挺身而出,一个搭一个,一个搭一个。抵抗危险时他们能让自己的身子搭成一堵墙来防御外来的侵略。让我最吃惊的是,当一只蚂蚁感染病毒时,蚁群不会拒绝与它生活,而是细心照顾它,因为蚂蚁需要让自己的身体也吸收少量的病毒,使自己的身体加强免疫系统。如果一只蚂蚁已经感染了严重的病毒,蚁群会将它放置在离蚁群较远的地方,为此保护健康的蚂蚁。
之所以蚂蚁成为世界上最多的动物,全靠他们的团结和勇敢,现在我也不敢讨厌蚂蚁了。
篇六:狗
赵一铭
我以前一直不太喜欢狗,觉得它们又吵又烦。
在乡下看门的狗,一听到门口一点动响就汪汪大叫,即使再贪睡的人,也会被他吵醒。带着狗散步时就更烦了,东闻闻西嗅嗅,让你恨不得训他一顿。当狗自己在家时,那可了不得,像哈士奇金毛之类的大型犬,会在家里把沙发挠的皮开肉绽,还可能将你洗手间里所有的沐浴露,洗发水,洗手液全部打翻,挨个品尝一遍,弄得满嘴泡沫,也让整个洗手间一片狼藉,破败不堪。
大部分狗的脾气都不是太好,如果你做了什么让它认为你要侵略他的事儿,或者你不小心动了它的私狗物品。它便会趁你不注意,在你身后汪汪大叫,咬上一口,正因为这些,所以我不太喜欢狗。
一天,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一个故事,让我彻底改变对狗的印象。故事是这样的,在某个国家发生了一场巨大的雪灾,房屋庙宇全被毁灭了,许多人被困在了积雪里,于是有些幸存的人训练自己家的小狗,教会他们辨别人类的气味,如何去呼唤被困的人们。教会它们如何在积雪中探路,在它们的脖子上挂了一个小铁桶,在里边放上食物和酒,让狗狗们给灾民们食物。数百只小狗挺着凛冽的寒风,一趟一趟送这东西,他们刨着雪找到没在积雪下的人,他们欢快的汪汪叫唤,把食物放到难民面前,有的狗回来了,有的狗却永远的留在了积雪里。有一只叫波比的小狗,它不分日夜的工作着,挽回了50多人的生命。
小狗们用自己的生命换回了众多人的生命。他们是如此朴实善良,忠诚,我不敢再讨厌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