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四年级写动物的作文五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四年级写动物的作文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四年级写动物的作文 篇1
记得四年级暑假里的一件事曾给我过一个启示,使我永远忘记不了那件事。
那年暑假,我经常去我们小区的花园中去玩。有一次,我在大树旁休息时,我看到了脚下有一个个小沙堆,我仔细一看。原先,就是一个个由蚂蚁的辛勤劳动修建出的蚂蚁洞。当我看见蚂蚁们进进出出都就是从这些洞中爬出爬进的'。于就是,我想做一个试验,看看如果我把小沙堆填入洞中会怎样样。我将沙子刚刚填入了蚂蚁洞中,那些洞中蚂蚁就开工了,他们用“双手”将沙子一粒一粒地搬出蚁洞。我看它们很快就完成了工程。但就是我想:虽然蚂蚁蚂蚁们这次会把沙子全搬完,可他们还会搬第二次、三次、四次……吗?我带着疑问又将沙子填入了蚁洞。之后我又看到蚂蚁们在努力的奋斗着,重建着它们的家园。我反复重新填了几次。但就是蚂蚁们仍然凭着自我的毅力、恒心重建了蚁洞。啊!它们真就是一群有恒心、毅力的小生灵啊!它们的恒心与毅力鼓舞着它们干什么事只要没干好,就决不罢休。我想:如果连着小小的蚂蚁都有如此毅力与恒心。那我们人类不也就应有恒心与毅力吗?
我们无论干什么事都要具有像蚂蚁这样的恒心与毅力。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大发明家托马斯·阿尔瓦·爱迪生在发明电灯时,失败了一千多次吗?他失败了那么多次,不还就是靠着恒心与毅力撑了下来走向成功了吗?让我们想一想如果爱迪生半途而废了,那他就不可能成功发明电灯,之前做的都就是徒劳。我们只要干事有恒心、毅力,无论干什么事都能干好的。这就就是我的启示。
四年级写动物的作文 篇2
有一天,小红和奶奶去菜市场买菜。她们看到有一个又人面前有一大盆青蛙,他下不停地吆喝着卖青蛙。
小红在青蛙盆前看了很长时间 ,奶奶说:“小红,你要买青蛙吃呢?”小红说:“青蛙可是益虫呀,我们保护青蛙。”奶奶说:“小红你说的真好”。小红和奶奶对卖青蛙的人说:“青蛙是益虫是受国家法律保护动物,买卖青蛙是犯法地”。最后卖青蛙的人同意了大家把青蛙放回到河里的`建议。小红和奶奶带着青蛙把它们放入市场边的小河里。
四年级写动物的作文 篇3
前几天我上学时,我看见有个老伯伯在卖小鸡,看着小鸡那绒球般的身体,便苦苦央求妈妈给我买几只,没想到,妈妈不但没买,还把我“杀”了个无路可逃:“小鸡容易生病,还不能碰水,晚上还叽叽叽叫个不停,吵得人不能睡觉,烦死了……”面对妈妈的唇枪剑齿,我也只好甘拜下风,可从那一天起,我就喜欢上了小鸡。
有一天,我听说同学周赣家养了几只小鸡,一放学,我就马上去他家看小鸡,刚来到他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养在门口的小鸡,小鸡非常可爱,黄黄的身体圆滚滚的,走起路来活像一个小绒球在滚动。“兄弟,小鸡还没吃饭呢,帮忙喂喂呗!”“OK,没问题,都是兄弟嘛!”其实,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事情呢!
我拿起放在鸡窝前的饭碗,把里面的青菜蒸米饭舀出来一些,放在各个小鸡的鸡食盆里,小鸡们一看,马上从稻草窝里跑出来吃饭,它们在自己的食盆前吃的津津有味。一只小鸡吃完了自己的饭,还去吃另一只的,结果刚吃一口就被挤了出去,摔了个狗啃泥。可它还不甘心,跑到我面前又滚又跳,呵呵呵,它这是在蹭饭呢!
还有一次,我出去骑自行车,发现一只小鸡的尸体,那小鸡是被车轮压死的',因为它的下半身几乎没有了——被压成了肉泥!我小心翼翼的把小鸡的尸体捧起来,用布包好,来到我“秘密基地”的“动物墓地”部分,挖了一个坑,把小鸡葬了,那里除了小鸡,还有一只小鸟尸体和一只猫的尸体。
我喜欢小鸡,也想拥有一只小鸡!
四年级写动物的作文 篇4
红红的眼睛白白的毛,短短的尾巴长耳朵,身披一件白皮袄,走起路来轻轻跳。哈哈,大家猜了一定知道,没错,这就是小白兔。我小时侯曾经养过一只小白兔,它全身长着长长的'白色绒毛。一摸,感觉又光滑又柔软。它有着一双红宝石般的眼睛特别漂亮,尖尖的鼻子下露出两只白色的大门牙。
说起这只小白兔,我给它起了一个叫“小白”的名字,小白刚进我家感到很陌生,总是缩成一团,像个大绒球似的,过了一段时间,小白渐渐认识我了。我经常抱它到楼下去吃青草,一下去它就到处乱跑,好像想认识一下周围的世界。
时间长了,小白越来越大,我的学习也越来越紧张,实在照顾不过来了,便把小白送人了。虽然小白走了,但它仍然不时浮现在我的脑海里,至今也忘不掉它带给我的快乐。
四年级写动物的作文 篇5
杏眼、短腿、胖肚子、黑耳朵、白皮毛,这就是我家的小狗乐乐。
它贪吃、贪玩、奴性十足,却很尽职。
乐乐非常贪吃。早上吃,中午吃,晚上吃,它的肚子好像无底洞,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只要你给他扔东西吃。它总是狼吞虎咽,三下五除二就咽进了肚子,不像鹅吃饭那么三眼一板,架子十足。一个炎热的夏天,我买了一个冰棍儿,才打开包装,一股清凉的空气就迎面扑来,没收了我的炎热。我刚舔了一口,享受从舌尖窜到嗓子眼里的清凉。这时,远处有个小白点向我跑来,我仔细一看,那不是乐乐吗?只见乐乐后腿蹬地,前腿向上一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我的'冰棍儿叼走了。我还没反应过来,一个冰棍就被他分分钟消灭了。乐乐吃完还向我汪汪汪的大叫,好像责备我供养不周,我摊开双手,耸耸肩示意它没有了,乐乐走过来嗅了嗅,这才失望地走开了。
乐乐要是高兴,能比谁都温柔可亲。用身子蹭你的腿,把脖子伸出来,让你给它抓痒,让你拿棍子陪它玩。从早到晚精力十足,不像猫那样无事会安安静静地睡大觉。不高兴的时候,无论谁说多少好话,就算拿骨头给它,它只是呜,呜,呜的叫唤几声,垂着头,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你,好像受了多大的委屈似的。
乐乐还是个奴性十足的家伙。独自外出时,一遇到陌生人,就夹着尾巴,贼眉鼠眼,顺着墙根儿悄悄地溜走,只恨爹妈少生了几条腿,逃跑得还不够快。但只要我在旁边,就对陌生人狂吠不止,得一连呵斥几声,它才肯罢休,还真是狗仗人势呐。
乐乐的警惕性特别高,只要有一点响动,它就立马竖起耳朵,汪汪汪的大叫。害得我们每天晚上都要起来两三次。
我开心时它陪在我身边分享我的快乐,我伤心时它默默地陪在我身边分担我的悲伤。感谢乐乐陪了我两年,无时无刻、忠诚地陪在我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