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从前养了一只流浪猫。这只流浪猫当时是我在家门口看见的,我就给了它一块鱼肉吃,它毫不犹豫立刻吃了下去,还不走,于是我就想养它。我把它带到家里洗了澡,它洗澡的样子可真滑稽,两只脚拼命的往池子外面扒,想逃,可是。每当它要跑出时,我都把它拉了回来,这来几个回合后,终于给它洗好了,真漂亮!全身雪白,像白雪公主似的,绒毛很软,摸上去,很舒服,眼睛炯炯有神地望着我,我也在望着它,好像在相互确认。
此后,我常常带它去我老家屋后的田野里去看风景。有时我和它赛跑。结果它跑得一下子就没影了,获得了第一名。
有一次,它很晚才回来。我问它:“怎么回事?”它轻轻“喵”了几声。我把它扫视了一遍。看见它的腿在流血。我的心也仿佛在滴血。我最爱的小猫被打了!因为它的腿上有一个小石子大的伤口,我估计是哪家的小孩干的,决定去讨回公道。
我先把猫放了,再把我的好朋友,乐乐(小名)带上。乐乐一边跑一边问:“方聪,你找我干啥?”我说:“别废话,快跟上!”我们跟了猫一路,终于到了田野上了。田野上果然有几个小孩子在玩。其中一个小孩说:“看,那只猫又来了。”又有一个小孩说:“干它!”他们走来了。我拿起一根木棍,准备开打了。乐乐指着一个小男孩说:“我知道你,你不是我家邻居的小孩吗?”他紧张地说:“你们千万不要告诉我妈。”我和乐乐一下了跑开了,来了乐乐邻居家告诉这件事他妈妈。他妈妈打了他一顿,他们就散开了。我为小猪讨回来公道,它一路上都“喵喵”叫着,对我表示感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