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桌现在正拿着一根纸卷的棒子打前桌。废话不多说,我来描写他吧。
我同桌的头大大的,圆圆的,胖嘟嘟的,像一个大大的皮球。他的头上有一张白白嫩嫩的、圆圆的脸,就像刚生出来婴儿的脸一样。脸中间还有一个大小适中的鼻子,他的鼻子特别灵。我在我裤子兜兜装上什么好吃的他也能闻见,就像狗鼻子一样灵。鼻子上面还有一对黑“宝石”,就是他的眼。他的眼也特别灵,像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还有他的眉毛,像两条柳叶。
他穿着蓝色、绿色、黄色、棕色相间的保暖衣。黄色的衣服那里,还有着蓝色的英文字母。我想,他应该是非常喜欢英语才买了带英文字母的衣服。
他的裤子是黑色的,而且也有一堆英文字母。上面的裤兜兜鼓鼓的,好像装了一大堆好东西。
他的鞋也是黑色的。啊!他鞋上面也有英文字母。他都快成了一个英国人了,谁让他身上全都有英文字母呢!
哦!对了,他的外套还没介绍呢。是黑色、红色、棕色、白色、黄色的,真是颜料专家了。天啊,他外套上面还有英文字母。我看他上辈子是英国人。
他还戴着一块手表。是黑色的表带,金黄色的表盘,蓝色的分针和时针非常漂亮。
他写作的时候非常安静,非常认真。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胖嘟嘟、可可爱爱,个子高高的同桌。下一次我可能不可以跟他做同桌了,但是我可以给他一只小木船。我非常喜欢他!希望他在小学能永远做我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