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级的时候,我看中了同学的一块橡皮。它上面有仿真米饭、鸡腿和鸡蛋,好像一件精美的艺术品,凑近了,似乎能闻到诱人的香气。我看着那橡皮,眼睛都移不开了,很想拥有它。我先是问问他可不可以送给我,他直接拒绝了。我又想用钢笔和他换,他又拒绝我了。我又恳求他说:“我用100元钱和你换,明天就带给你!”他终于同意了。
第二天,我翻开我的压岁钱,心疼地抽了一张从来不舍得动的“毛爷爷”。到了学校,我走到他跟前,用100元和他换了那块橡皮,我像得了稀世的珍宝一般,满意地把它放入口袋。
可谁知,他竟然把100元钱拿出来在全班同学面前炫耀。我吓了一跳,立马让他收起来。可还是被同学告了密,老师知道了。晚上放学时,我被老师叫到办公室,老师狠狠地批评了我。
晚上同学的妈妈给我妈妈来电话,讲了这件事。那位阿姨担心我随便拿家里的钱,妈妈给阿姨讲了那是我自己的压岁钱。爸爸妈妈知道以后并没有训斥我,而是和蔼的态度给我讲道理:“并不是所有喜欢的东西我们都要拥有,在一旁默默欣赏也是喜欢,如果真的是想拥有,也可以跟爸爸妈妈商量,合理地拥有,私自拿压岁钱去换是不可以的。明天,你去把橡皮还给同学。”我知道自己错了。
第二天,同学把100元钱还给我了,我把橡皮擦还给了他。我们还是好朋友。
这件事情我做错了,但它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一件事情不能太冲动,不能太固执,要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