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的一节体育课上,我和几个好朋友因为自由活动时出了活动范围,被要求罚跑两圈。
跑着跑,小黄想去上厕所,于是走向了科艺宫。我们在他后面,继续跑着,当他走到楼梯那里,“扑通”一下摔在地上。我们连忙跑过去查看情况,小黄他脚崴了,痛得哭了出来。小朱便“八百里加急”去飞报体育老师,我和小曹留下来给他讲笑话,让他开心点:“你还记得你上次写的作文吗?小兔子拿竹篮装土、装水……”过了一会儿,小黄渐渐不哭了,平静了下来。
过了一会,体育老师来了,他看到我们两个在小黄旁边嬉皮笑脸的,非常生气,紧皱着眉头,对我和小曹吼道:“你们干嘛追他摔倒了?还在那儿看笑话!”“我们没追他,”我连忙解释道,“是他自己在那儿摔了个跟头!”体育老师不听我们的狡辩:“你们不追他他能摔跤吗?而且摔得脚都崴了,肯定是你们追的呀!”
面对老师严厉的批评,我流下了眼泪。“我们没有追他,没有……”我在心里说着,感到十分愤怒,也感到十分无辜。
下课后,班主任梅老师也知道了情况,我对梅老师说:“我们没有追小黄,他是想去上厕所,结果在楼梯那儿摔了个跟头。”“那你和小曹嬉皮笑脸是怎么回事?”“我们在给他讲笑话安慰他。”梅老师点点头,让我回座位,又把小黄叫了上来。发现两人描述一致,看来我们是无辜的。
体育老师,我们是无辜的啊,这样不查询情况,就随意下定义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