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九岁生日那天,爸爸送给我一只心仪已久的小狗。因为王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所以我给小狗取名为“王子”。
“王子”来我们家时才刚满月,可逗人了。圆滚滚的全身长满了咖色的毛,用手摸一摸,软软的、暖暖的、滑溜溜的,真像一团可爱的小绒球儿。它长着一双黑宝石般的眼睛,看起来水汪汪的,特别有神。听爸爸说,它是一只拉布拉多猎犬,是非常适合被选作经常出入公共场合的导盲犬或者搜救犬。它十分聪明、警觉、善解人意。性格比较温顺,对人友善、忠诚。
“王子”和别的小狗有点儿不一样,就拿它的老实来说吧。它经常会找个暖和的地方,无忧无虑地睡大觉,不管你怎么叫它,它都像没听见一样,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一点儿也不理睬你。有时候你想逗它玩,就算把它从美梦中拉醒,他也不理你这一套,等你一松手,它就又像一个小皮球似的,懒洋洋地滚一边儿去做美梦了。如果它美梦做醒了的话,一见到主人就站在主人脚旁摇摇尾巴,表演它的拿手好戏。时而原地转圈,时而翻个跟头,时而四脚朝天装死……
每当妈妈拖地的时候,它就会追着拖把跑来跑去,一旦追上了就会咬住不放。每天晚上它都会叼着我的拖鞋,和鞋子干个没完没了,害得我每天都要找上十来分钟拖鞋,而你见了却绝不会责骂它的。
瞧!它是多么生气勃勃,天真可爱。它不但充实了我的生活,还给我的生活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这样顽皮可爱的小狗你怎能不喜欢呢?
在语言大师的引领下,写出鲜活的生命,我们永不停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