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镜子中,有一个扎着马尾辫,个子高高的、不胖不瘦、手里还拿着一本书的小女孩,这就是活泼可爱的我。
我有着一双不大也不小的眼睛,眼睛下面长着一个圆圆的鼻子,别看它很圆,以为它很笨拙,它可是会动呢。要是动起来,那才好玩,鼻孔忽大忽小,鼻尖还一耸一耸的,姥爷见了就说我鼻子像“牛魔王”一样。
接着,就是我的一张“大嘴”了。其实,它本身并不大,但是胃口却大的不得了,能一口吃掉半碗米饭,所以每次吃饭我都是第一个吃完。
最厉害的就是我的耳朵了,因为它会“动耳神功”,更厉害的是,它还能代表我的心情,我若很生气,它就会一直向外张着;我若很激动、很兴奋,它就不停的张—合,张—合。而且,我若想把一个声音听的更清楚一点,我只需动动耳朵,便能如我所愿。
对了,偷偷告诉你个秘密,我有个缺点就是马虎。因为我一向很洒脱,对小事从不计较。经常忘了彩色铅笔塞哪了,做作业时还会看串题。更可笑的是,有一次居然把数学作业的答案写到了语文本上。也正是因为这些,我才会一直被妈妈唠叨。因为我妈妈是个心细的人,而我又对小事不计较,这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边一没收拾好,那边我妈妈就开始唠叨,唠叨地我头都大了。
而且呢,我有时也很胆小怕黑。大半夜起床去妈妈屋上个厕所,我都害怕有东西突然跳出来吃我;即使开着灯,我都害怕有东西从旁边突然冒出来吓我一跳。有时候,我怕黑到上个厕所都要拿着一本书来当我的盾牌,拿一支笔来当我的武器。其实,我从心里也知道,我是在自己吓自己呢!
说到书,我最爱看动物小说。我最最喜欢的动物小说是英国作家艾琳·亨特写的《狗武士》,里面用简练的文字写出了地震后狗类的生活。其实,原来的我,并不喜欢看书,甚至厌烦看书。因为当时的我认为,书本太无趣了,枯燥无味,尤其是说什么世间变化,人物性格之类的,我最讨厌了。我因为很长时间不读书,阅读能力极速下降。最后还是我爸爸拿漫画来引导我,慢慢地,我开始看一些普通的动物小说,后来,我开始看一些情节更曲折,人物性格更复杂的动物小说。因此,我的阅读能力提高了很多,写作水平也提升了不少,视野也开阔了。所以,现在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每当去我太姥姥家时,我常会感到无聊。我若带一本喜欢的书,便会立刻沉浸在故事的情节中,无法自拔。即便是漫长的等待,都不会感到无聊。因为沉浸在故事中的我,觉得这些时间就像是一秒钟,飞逝而过。
还有,我喜欢写小说,我们家现在是一个迷你的出版社。我负责写,我爷爷负责打字、编辑、配图,而姥姥、姥爷负责拉票,因为我有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所以总是把故事情节设计的七拐八拐的,经常把家人弄的一团懵。
由于我喜欢写小说,所以需要大量地看书。每本我觉得可以帮到我的书,我都拿来反复阅读,仔细斟酌,提炼出精华,再放入小说中慢慢打磨,让它与小说合为一体。我常常幻想,我能成为一名作家,可是我要成作家,还需要更多的写作经验。
哎,看来,我得先打好基础,再成为作家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