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金哲来我家和我一起玩“警察捉小偷”的游戏,也就是“猫捉老鼠”。
第一局,我当小偷,金哲当警察,他拿着九五式步枪,缩手缩脚的,看起来根本不像警察,倒更像小偷。所以,我也就不客气了,我披着小被子,匍匐在地,手里拿着木棍做的大砍刀,向他发动攻击。他端着枪,却像个逃兵,边打边撤,一直撤到我老妈的房间里。到了那里,他好像突然醒过来似的,端着枪,对我一阵猛射。但也就是一阵,过了一会儿,我觉得他的枪声稀稀落落的,好像子弹告急。这时候,我瞧准时机,猛的一掀被子,像一条眼镜王蛇,把大砍刀朝他身上扎去。随着“啊”的一声,身为警察的金哲同志,光荣地负伤了。我不知道,这该叫袭警呢,还是什么,有趣。
第二局则我当警察,他当小偷。他像个乌龟一样,缩在被子里,手上握着大砍刀,四处乱舞,根本构不成威胁。我像个威风凛凛的武警,手拿九五式步枪,朝他扫射。有一次,他正要砍我,我马上一把抓住他的大砍刀,厉害吧?然后,我单手持枪,迎着他的脑袋开枪。不一会儿,一个弹匣的子弹眼看就要打光了,但金哲的大脑袋毫发无损。
怎么办?我马上跳到水弹边,一边扫射,一边装子弹。终于,金哲挡不住我的猛烈火力,把脑袋和砍刀缩进了被子,然后慢慢朝外面爬去。这时候我装满了弹匣,又朝他发起了猛烈的进攻。但是,由于他躲在被子里,根本对他造不成任何伤害。我脑筋一转,马上跑过去,掀起被子,朝里面开火。就这样,在金哲的鬼哭狼嚎之下,他被我KO了。
这次我真开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