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是交流节。在那个炎热的下午,阳光的光茫“利刃”一直“切”着我的皮肤。让我感觉十分不舒适。我手中攥着那“红色的毛爷爷”,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
我去玩了云霄飞车、海盗船、鬼屋。在回家的路上,还留着兴奋的“余温”。这条路是离我家比较近的,所以我通常往这条路走回家。我手里攥着剩下的10元钱,一直往前走。拐角,拐角,这条路的路线与空间我十分熟悉。再拐,我头也不抬地走,拐,拐。突然,我撞动了什么东西。“我不会撞墙了吧?可为什么一点都不痛呢?”我心想。急忙抬头一看,哦!是撞到人了。
那是一对母子,老母看上去三四十岁的样子,子看上去也只有九岁左右,她(他)们的共同点就是:衣衫褴褛,鞋子破烂,有许多洞,像出海的渔民,面对巨大的海洋,那样的恐惶与害怕。
我连忙道歉,老母又捡起被我撞掉在地上的馒头,吹了吹,又嚼了起来。她的表情看起来是在说:“好好吃!”她看起来是好久没吃东西了。
黄昏已经快到,行走的路人也越来越多,我悄悄地捧着十元钱,放到碗盆里。虽说十元钱对我家来说不算什么大钱,但我感觉这样做也算对她们母子的可怜了。
黄昏的光照耀着她们的脸,显得十分生动。我默默走开了。
为什么她们也不能像平常人一样过着快乐的生活,穿着好的衣服呢?今晚变得更加安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