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养了一只金毛犬,名字叫做乐乐。它着一身金色的毛,摸起来柔软光滑;长长的双脚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像T台上的模特一样优雅;尾巴向上翘着威风凛凛,显得精神气十足。
乐乐可是个表里不一的家伙。外表看起来那样斯文,实际是贪吃又淘气。一天,妈妈卤了一盆红烧肉,那香味整栋楼的人都能闻到,我家的金毛犬也不例外。它在餐桌前徘徊了很久,直到妈妈离开餐厅。它马上跳上餐桌,咬上一块就跑回狗窝吃了起来。妈妈追出去看时,乐乐已经吃完了,舔着嘴巴去散步了。妈妈生气地把它暴打了一顿,它吓得钻到床底下老半天都不敢再出来。有时会探出头来轻轻地叫两声,好像在对妈妈说:“不就是吃了块肉吗?以后我改还不行吗?”我想,经过这次教训了乐乐一定再也不敢偷东西吃了。
乐乐虽然很淘气,但是也很尽职。它总是守在家门口,有任何风吹草动都会“汪汪”地向主人报告。每天放学回家,它都会飞快的向我跑来,摇着尾巴,欢迎我回家。如果有客人来,是熟人的话,乐乐就会去咬双拖鞋给客人穿。
这就是我们家的金毛犬——乐乐,你们喜欢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