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姑妈家被抓损坏的桌椅,我就想起以前在姑妈家的小狗---嘟嘟。
它有一身棕色的毛,黑色的爪子,它两岁半左右,从小小的鼻子到短短的尾巴大约四十厘米长。
当我第一次见它时,它是全身警戒的——它屏息凝视地看着我。当我在它左边时,它倒是一声不出,我在它右边时,它就汪汪大叫。当我站着时,它居然瑟瑟发抖地看着我,眼睛里充满恐惧。当我和它的头一般高时,可以看出,它在十二分警戒。当我趴在地上时,它就只是看着我,没有任何戒备之心。
过了几天,不爱干净的嘟嘟就开始千方百计地想办法,只为了不洗澡。我想至于这么大张旗鼓吗?但最后,它还是认了这个事实。这不,水太烫了,它就冲出盆子,朝我大吼了几声,不一会儿,水又冷了,这回,它居然跳出来了!给它洗完了澡,它居然又踩我的手,这个恩将仇报的家伙。
它可是“吃货中的吃货”。有一次,我拿了一根火腿肠,它却“闻味”赶来。那时,它用祈求的眼神看着我,似乎在说“小主人小主人,您就忍心看着我饿肚子吗?”我无可奈何地看着它,然后又好气又好笑地给了它火腿肠。它呢?见食物到手,就叼走了火腿肠,我叫它,它连头也不回,这个有吃就忘恩负义的家伙!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一只可爱的小狗,只是后来,它离家出走了,从那以后我天天想念着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