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家,托比这只小狗就是我的小伙伴。
托比的脸,上半截的毛是黄色的,下半截的毛是白色的;小爪子也是白色的。一高兴,尾巴一卷,尾巴上面的毛随风飘荡,活像一朵小菊花。
托比不是什么贵族犬,但它在我们小区可是响当当的“人物”。托比聪明的很,每天早上爸爸去地铁站坐车,它都追着赶着把爸爸送到地铁站之后,再自己跑回家;托比见到有人开门,它就会马上跑到门口守着,准备有人带它出去玩,但是只要你跟它说,我要去上班或者去上学,它必定会跑回它的窝边乖乖地趴在那;你无论把它扔出去多远,它都能准确无误地找到回家的路,就算回到家,家里暂时没人,它也饿不着,谁叫它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狗呢?
托比是一个“好吃佬”。每当我拿起火腿肠时,它就像怎么也扯不掉的牛皮糖似的,我走到,它就跟到哪里。有时我们目光对上,它先深情一望,然后从喉咙里发出撒娇般的嗷呜声,好像在说:“小主人,我饿了,快给我吃一点吧!”但它也很挑食,我把火腿肠拌到狗粮里,托比就像侦察官一样,这里嗅嗅,那里嗅嗅。啊,终于闻到了火腿肠的味道,立马鼻子一喷,把上面的狗粮喷出碗去,弹到地上,露出粉红粉红的火腿肠,然后就开始狼吞虎咽起来,把碗里的火腿肠吃得干干净净后,扬长而去。狗粮却被它像天女散花似的撒了一地,让我们哭笑不得。
这就是我们家的托比,我爱我的托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