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问我最喜欢干什么?看电视,下楼玩、吃大餐、睡大觉?正确答案是:看书。
为什么我连看电视,吃大餐都不喜欢,反而喜欢看书呢?因为,书中的字字句句都充满魅力,使我越看越有趣味,越看越爱不释手。
看一本书就如同吃一顿红烧肉,吃起来大块朵颐。越好的书,传达的内容就越丰富,让人了解的就越广。读更多的书可以让我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远古神话、现代军事无不自晓,仿佛成了一个知晓天地的神仙。
更多的时候,书中许许多的精妙的修辞笔法、优美的语句读起来使人身临其境。例如我现在正在看的《西游记—第六十八回》,文中说孙悟空施法术弄一阵旋风,将皇榜揭下,揣至八戒怀中……风过后,众人看八戒怀有中榜,便叫他去医治国王,可八戒不会医术便叫嚷起来。
其中“大圣弯倒腰,丢了碗盏,拈一撮土,往上洒咒语,使个隐身法,轻轻揭了皇榜”几个动作一气呵成,看得我惊心动魄;而八戒呆萌傻愣的反应则看得我捧腹大笑,这就是文字的魅力呀。
俗话说:书中有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看到的则是:书中的天地万物,乾坤世界,真是其妙无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