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纽约的时代广场的那个夜晚,老鼠塔克和亨利猫迎来了它们的新朋友——-蟋蟀柴斯特。这位因一时贪吃待在一个野餐篮中“乘”火车来到时代广场的“客人”。因为对城市的陌生惹来了一堆祸事:先是在睡觉时无意啃掉了小主人辛苦挣来的2元纸币,后来因为与自己的朋友——亨利和塔克一起开patty而不经意地点燃了报摊。小主人的妈妈很生气,扬言要赶走它。有一次,蟋蟀柴斯偶然发现自己能演奏一整首咏叹调,并用“音乐”打动了小主人的妈妈。而这只小小的蟋蟀也因此轰动一时。然而就在它达到顶峰时,它却开始想回到它的家乡康涅狄洛州。最后,它在塔克和亨利的帮助下,回到了家乡。
这本书,带给了我们深思。其实一切都围绕着两个词:自由和荣耀。但是,随着这两词,也产生了一个更大的疑问,柴斯特的选择对吗?
或许很多人看来,荣耀胜于自由,而读完这本书的人一般都会选择沉默。自由是什么?它对柴斯特来说珍贵吗?自由,对于一般人来说是遥不可及的名词。但正是这个遥不可及的名词,改写了柴斯特命运,这是可贵的,也证实这个名词带给了柴斯特快乐。在它的心中,自由一定是那辽阔的原野,那清翠的树叶,及它敬爱的故乡……
有一个问题,我思考许久。柴斯特是怎么获得自由的?其实很简单,就是友谊。友谊是一种美好的东西,塔克的友谊是热情的,亨利的友谊是沉着的。无论哪种友谊都会带给我们快乐,友谊展出了如丝如水的感情,流露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成就了孩们心中那份温情。友谊是由你每一个信任的目光、每一句吐露的心声、每一个宜人的微笑换来的,所以说友谊是珍贵的,值得珍惜的。
可贵的自由,珍贵的友情,是柴斯特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