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的四年级作文800字
导读:作文简介,《零花钱大计划》讲述了主人公格雷格·肯顿从只为自己利益到为社会着想的一波三折的过程。他从小就希望成为... 如果觉得写得不错,记得转发分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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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零花钱大计划》读后感
《零花钱大计划》讲述了主人公格雷格·肯顿从只为自己利益到为社会着想的一波三折的过程。
他从小就希望成为一个富翁。于是,他拼命赚钱,他开始扫落叶、铲雪、卖柠檬汁、帮邻居看东西等。一次上学,他偶然发现很多同学都带零花钱上学,于是,学校便被他认为是最佳发财地点。他开始出售玩具,但被校长禁止了。
他又卖起漫画来,但在他销售量很高的时候,他的死对头名叫莫拉·肖的同年级女孩也卖起了漫画,但没他好。他认为莫拉会搅了他的生意,便经常和他争吵。后来他终于愿意教她大量生产并与她合作,靠分红多赚一些钱。但校长再次禁止他们卖自制“小胖漫画”。为什么阅读俱乐部能卖,而我们不能?他们表示抗议,数学吉老师被他们感动了,让他们参加了学区委员会发表意见。后来,他们在福利社卖起了小胖漫画,向全国营销小胖漫画。
我认为格雷格不让莫拉卖漫画,撕她的漫画,骂她的漫画是垃圾表现出了格雷格贪心、自私、损人利已,认为钱都是自己的,别人不能卖漫画。如果莫拉是学他画的,那他有理由生气,但这样谁也没说只有格雷格能卖,这是一个自由的国度。
莫拉认为做漫画的艺术很重要,不管卖得到多少钱,只要这本漫画书够引人注目。而格雷格与她相反,他认为赚到的钱比漫画更重要,哪怕漫画不太好,只要赚了大钱。我反对格雷格,赞同莫拉。因为我下围棋的时候,爸爸告诉我输赢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
格雷格认为有钱很重要。医生很赚钱,但吉老师的哥哥却并不赚钱,因为吉老师的哥哥喜欢住在爱达荷州,那是一个需要好医生却很穷的地方。格雷格问他为什么不搬到其他地方去。吉老师回答:“钱够了就是够了。”我认为吉老师的哥哥心肠很好,宁愿工资很低,也要帮助那些穷人,放弃那些意义不大的地方,不像格雷格那么贪财。
当格雷格提出利用福利社只赚取50%的钱的时候,格雷格就感觉是为社会捐献的精神越来越多。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也正是因为这优良的精神让格雷格完成了这一番伟大的事业。
我们作为一名少先队员,既要保持自己的兴趣爱好,又要团结,不要对朋友、同学吵架。我们也要学会理财,为自己设定一个目标。我们是少先队员,一定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篇二:狼国女王读后感
狼国女王,看到这个题目,我立刻觉得不可思议,狼王一向是雄性担任,怎么会有女王呢?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看了起来。
一匹名叫盔盔的大公狼是帕雅丁狼群的狼王。在一个特别寒冷的冬季,肆虐的暴风雪已下了四天四夜,帕雅丁狼群的所有狼也饿了四天四夜。好不容易等到大雪初霁,却还是一只猎物都找不到。
迎风送来血肉的香味,狼王盔盔跑去一看,发现一只孟加拉虎在撕食一头羚羊。这时,狼王盔盔和妻子紫葡萄的一只幼狼白燕燕已经饿晕了,盔盔为了不让自己的狼群和自己的儿女饿死,决定去抢夺孟加拉虎的食物。可是狼与虎的力量相差太悬殊,盔盔被咬杀了。
为了不让其他狼抢食盔盔的遗体,紫葡萄从三十米高的悬崖跳下并成功捕捉了一头幼鹿,给饥饿的狼群一顿饱食。正因为这个举动,让老狼朵朵菊认为它有当狼王的能力,而且狼王抢夺的混战会给狼群带来巨大的伤害,于是朵朵菊将它推上了王位。
紫葡萄带领着它的狼群,与大自然搏斗,克服了种种困难,种群继续延续。在一次争夺诺洛沙洲的战争中,紫葡萄率领的帕雅丁狼群包围了宛漠沙狼群的一只母狼和四只小狼,出于母性的仁慈,紫葡萄放了他们。
几个月后,一只老虎光顾了帕雅丁狼群,将留下来保护幼狼的两只狼咬死,而这只老虎正是一年前咬死盔盔的那只。
几天后,帕雅丁狼群很辛苦捕捉到一头野驴,咬死盔盔的老虎又窜出来,抢夺他们的食物。新仇旧恨交织一起,一场虎狼大战开始了。在战斗中,大公狼歪歪脖被咬杀了,斜斜眼也被咬成重伤。在帕雅丁狼群开始无力对抗老虎时,宛漠沙狼群跑来助战。老虎自知无力抵挡逃走了。
第二天,两个狼群合并了。宛漠沙狼群的狼王发冲,主动对紫葡萄露出了颈动脉,以狼群特有的方式让紫葡萄当上了两个狼群的狼王。原来,它看见过紫葡萄放走了自己狼群的五只狼,也看见紫葡萄带领帕雅丁狼群勇斗老虎。它觉得紫葡萄仁慈,遇大事不乱
看完后,我站立着,心想:谁说狼王一定要冷酷、谁说狼王一定要雄性。你播种仁慈,一颗友谊的种子就会在他心中生根,发芽
篇三:《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是一部让人回味无穷的小说,讲述的是一条名叫巴克的小狗从在主人火塘边无忧无虑、无所事事,到历经磨难成为狼群首领的一段艰辛过程。那起伏跌宕的情节和感人至深的描写,在我读罢掩卷之后,依然在我眼前栩栩重现。这本书对我不同凡响之处更在于习爷爷也曾经读过。
习爷爷那样伟岸、睿智、顽强,经过了坎坷与磨难,却不折不回,不忘初心,是否正是从《荒野的呼唤》中汲取了能量,学会坚强?作为人民领袖,习爷爷关注民间疾苦,对养育过、帮助过自己的父老乡亲、对曾生活过、工作过的一方水土充满了感恩之情,或许正是从《荒野的呼唤》中受到了启迪?这本看似平常的书,却穿越时空,传递着不同寻常的温暖。
读着《荒野的呼唤》,我仿佛在字里行间感觉到习爷爷目光的凝注、曾经的感动,正如我此刻我心潮澎湃:巴克那样坚强,在哈尔做它主人的时候,它与同伴在冰冷刺骨的雪地里饥一餐饱一顿地艰难行进,直到实在支撑不住方才趴下稍事休息。学着坚强,做任何一件事都要尽自己力量、尽自己所能,不轻易放弃与退缩;学着成长,在成长之路上,免不了会有失败,学会利用失败磨练自己,就如一把粗钝的短刀,需要勇敢地接受磨刀石的磨砺,让自己锋利无比,闪闪发光;而最重要的是学会感恩:生死攸关的一刻桑格救了巴克,并把它当孩子来养育。在他的精心照料之下,巴克的伤势渐渐好转,而这份恩情也永远驻守在它心间。当发现小屋被印第安人占领之后,巴克疯狂地追踪主人的脚印来到河畔,主人的气息却立马消逝了,确信主人葬身河中之后,巴克加入了狼群,但它每年都会来此祭奠主人,久久守望,痴心不改。读到这里,我不由潸然落泪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在大街上迷路给你指引方向过的人、在你被难题困扰时给你微微点拨的同学、成长之路上给你无微不至关心的老师与家长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感恩之心会让自己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生命变得充实与丰满!
共读《荒野的呼唤》,仿佛走在习爷爷曾经走过的石板小径,依然能够听见空谷足音,穿越隧道,敲击在我的心扉,回荡在我的感悟中!
篇四:《苦糖》读后感
人们都喜欢甜味,在我们的记忆中糖是甜的,可是这篇文章作者却说是苦糖,这么大的反差究竟为了什么呢,带着这种好奇,我读了莲子的文章《苦糖》。
在作者描述的那个特定的年代,还是孩童的他对亲戚探望父亲时送来的白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那种甜甜的、神奇的滋味促使他鼓起勇气,开始了让人一生为之难忘——偷吃白糖的第一步。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近乎着魔的他在一个多月后用自己的小手蘸完了罐子里的最后一粒糖。端午节到了,当母亲小心翼翼地从屋梁上拿下那个空罐子时,此时的他等待着暴风雨的来临,早已为一顿饱打而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或许只有这样才能让他的心里更好受一些。可出人意料的是抱着空罐子发呆的母亲,对他竟然连一句责怪的话也没有。于是在那一刹那曾经令人陶醉的神奇的甜,使他的全部身心变得近乎苦涩,也是从那一刻起母亲的沉默深深地振动了他的心灵:发誓要让母亲天天有白糖吃。这后来成为了作者人生中永恒的信念,所以无论什么时候他回到故乡,总会带一些白糖,而自己却从那件事以后很少吃糖。糖是甜的,是他曾经向往的、令人陶醉的神物,却带给母亲伤害,带给他一段苦涩的童年回忆,这就是作者称之为苦糖的所在。
这篇文章读了让人心酸,在我们看来那么平凡而又喜欢的糖却承载了一个孩子儿童时代一段深沉而又苦涩的记忆,给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母亲带来深深的自责跟遗憾,只能说那个年代呀,让人很无奈。
读罢我忽又觉得,对于这个孩子来说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就因为那样的一幕在这个幼小的心灵里种植下一颗希望的`种子,让他产生了那样一个信念,并且成为他生命中的永恒,所以他才一路奋斗,从牧羊人到军人到大学生再到记者到学者,从而实现了他的愿望。这个愿望的达成虽然有点苦涩,但也未尝不告诉我们人要有目标,要有追求。孩子们有了志向能实现人生的理想。成年的我们是不是也要有个小小的奋斗目标,无论长远的还是近期的,都要成为我们每天起来后在心中升起的那轮太阳,无论风霜雨雪向着那方向努力。
篇五:《童年》的读后感
《童年》的读后感
《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在7岁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岁月。其间,他得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争吵打架以及在生活琐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地印象。阿廖沙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的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阿廖沙的生活是多么悲惨啊: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生活多么黑暗啊,就像他的家庭一样——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周围的人贪婪、残忍、愚昧。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她勤劳、坚强、善良,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幸福的,我们的童年的灿烂的,多彩的: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品尝;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被人欺负,家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人一番……但拥有着这些,我们似乎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珍惜童年,珍惜如今这美满、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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