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来势汹汹。面对不断攀升的确诊病例,全国各地,各部门纷纷做出响应,风雨同舟,共克时艰。
自疫情发生以来,我看到好多社区的叔叔和阿姨们不眠不休坚守一线。他们任劳任怨,恪尽职守。我深受感动。2月份我们这个城中村有了确诊病例,大家的心情很沉重,空气也好像凝滞了一样。我听妈妈说,我们这个村庄到处贴满了防控疫情的宣传标语,还有专人用扩音器在村里指导大家做好防控工作。而且还有一些医务人员穿着厚厚的防护服,背着沉沉的药桶到处喷洒消毒液,还经常看到他们挨家挨户登记,量体温。村口还设有简易的防控点,冷风呼呼吹着,他们却不畏寒冷,心里像揣着一团火。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叔叔阿姨们的无私奉献和广大医务工作者冲锋在前,敢于牺牲的精神,大家齐心协力才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疫情突如其来,防控情势严峻,做好配合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如何做好防控,就离不开法治了。如果没有千千万万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人们积极配合,我们又怎么能临危不乱,取得防疫的显著成效呢?可是这其中也有一些不和谐的因素破坏了社会秩序,比如那个凭一己之力毁掉河南一亿人的努力,隐瞒国外旅居史的郭某,他就触犯了法律。按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还有一些人在小区、机场不配合检查,不佩戴口罩,甚至还用暴力去殴打执法者,还让更多无辜的人们去面临被感染的风险。他们这种行为也已经违反了法律。按照《刑法》第三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还有那些贩卖野生动物的不法分子,以身试法,牟取高额利润。这些人不仅要面对公众道德的谴责,更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些真实的案例让我深深体会到,我们无论何时都要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与法同行,从每一个人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