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道柳叶眉下有两颗葡萄似的眼睛,一个高高的鼻梁下边有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可爱极了!我们一家人都喜欢叫她“书虫”。
“书虫”真是名不虚传。在一个周末的晚上,我们全家去逛超市,到了结帐时,发现少一个人,爸爸问我:“姐姐呢?快去叫她。”不用问,我们都知道姐姐肯定在卖书的那儿啃书了。我径自走上二楼,老远就看见“书虫”,叫了几声没应。走近一看,“书虫”正捧着一本《狼王梦》,如痴如醉地读着,全然没发现我的存在。只见她膝盖上放着一本《兔王敢死队》,身旁放着一本《罪马英雄》。“书虫”不愧是“沈迷”,专挑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啃。我走到“书虫”跟前小声地说:“走了,快点啊!”同时把她膝盖上的、地上的书放回书架。这仿佛触及了“书虫”神经,以闪电般地速度抓住我的手,以命令的口气对我说:“把《兔王敢死队》放下。”我可不想受“皮肉之苦”,只得乖乖听命。这分明是以大欺小。也许是妈妈等不及了,上来找我们,最终“书虫”如愿地捧了两本书回家继续啃。
“书虫”在书店、家里看不够,还自修了一套“看书绝待”上美术课时,把课外书夹在美术书里看。唉!这条“书虫”是不是有点走火入魔了!
你想知道这条“书虫”是谁吗?她就是我的姐姐罗子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