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狗这个物种可以追溯到很久很久以前呢!狗很忠诚,会一直陪在主人的身边。我一直都想养一条属于自己的狗。
去年暑假的一天,姥爷从集市上买回来一只小狗,初见它时,我就被它的样子逗笑了。它全身上下只有耳朵、脸和屁股上是黑色的,剩下都是白白的毛茸茸的。为什么我会被它样子逗笑呢?因为它黑亮黑亮的眼睛除非瞪大,要是平常半睁着,隐藏在黑色的脸上实在太不明显了!
因为这只小狗看起来非常的温顺,所以我给它取名叫“娜娜”。可经过一段时间的喂养,我才知道它是一只非常有个性的狗。
我养的这种只狗很傻,傻得可爱。走路时它大摇大摆的样子很高傲。当我烦闷时,它就在我面前走来走去,屁股一扭一扭的,我顿时就笑了起来。这个场景我就是看一千次一万次,我也能笑出来。但这些都是凭它的高兴呐,它若是不高兴啊,脾气可就大了。无论我怎样逗它,它还是卧在窝里连气也不吭。就连我拿它最爱吃的大骨头,它也不吃,可真有忍耐力!若是换成猫呀鸭子呀,它们肯定会上前讨好你,然后叼着食物去吃的。
我家的狗可以看门,这时你肯定会想,所有的狗不都会看门吗?在这里,我要说的是,“娜娜”是一条非常灵敏的狗呢。当我们都出去以后,它就在自己的窝里睡觉,睡得可香了。但是门前一旦有人走过,它必定会汪汪的叫起来,声音极为严厉,像是在说:“你是谁,没事不要到我们家!”那声音像是在咆哮,顶刺耳。每当在我们回到家时。它从不像那样咆哮,而是像一位绅士一样迎接我们,嘴里还会发出温柔的哇呜哇呜声!为什么呢?是因为它能听出我们的脚步声,真比九品高手(这里指一位高手,隔着墙就能听出有几个人的呼吸声。)还厉害呢!
当我拿着肉骨头出来时,它就会用小爪子揪一揪我的裤腿表示想吃。你看到一定会给它的,因为它口水都流出来了,它啃骨头啃的“井然有序”。因为它把第一节啃的干干净净才肯啃第二节。
它虽然并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但是我却打心眼里喜欢它。如果在狗的世界里也有一部通史的话,我觉得它可以称得上是一只“名垂青史”的中华田园犬。为什么说它可以“名垂青史”呢?因为它经常会做一些别的狗不会做的事。比方说看护小鸡、抓老鼠玩、甚至去追赶一只蜜蜂……它做的一些稀奇古怪的事简直太多了。
我的小狗从小陪着我一起长大。它很乖,也很忠诚。我烦闷的时候,它逗我开心;我开心时,它陪我玩耍,我喜欢我家的小狗!